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成本公开·防止囤积·实现共赢

(2006-12-29 20:03:16)
分类: 关于买地卖地
尊敬的领导,您好: 致全国人大·政协、北京人大·政协、建设部、发改委、建委等领导。 房价成本公开是宏观调控以来,深受百姓关注,关系国家利益的话题之一。 目前,中国[b][color=#ff3300]土地[/color][/b]的商业开发,必须通过[b][color=#ff3300]公开[/color][/b]招拍挂〖招标、挂牌、拍卖〗 建筑[b][color=#ff3300]工程[/color][/b]的发包,也必须通过[b][color=#ff3300]公开[/color][/b]招标,而且都是在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 以上要求是中国开放房地产市场,引入公平竞争,和国家人民利益的需要。 但,在房地产市场前期进行公开招标后,其招标结果,购房人却[b][color=#ff3300]很难知情[/color][/b]。 因此而导致开发商不建,或起码不积极建设,环保节能,设计合理的住宅。 更可怕的,是其中引发了严重的[b][color=#ff3300]土地和项目囤积[/color][/b]问题,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而且,[b][color=#ff3300]房价上涨过快[/color][/b],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 那么,政府该如何帮助人民群众,建立社会监督体系,保障人民利益呢? 以北京为例,因为,所有住宅项目都在 [url]http://www.bjfdc.gov.cn[/url] 签约销售。 建议[b][color=#ff3300]政府采用以下方式[/color][/b]实现房价成本公开,解决[b][color=#ff3300]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color][/b]问题: ㈠ 在购房人[b][color=#ff3300]网上签署购房合同[/color][/b]之前,先向其明示该项目的土地信息。 ⒈ 该项目的[b][color=#ff3300]占地面积[/color][/b],[b][color=#ff3300]准建住宅面积[/color][/b],[b][color=#ff3300]使用权到期年限[/color][/b],[b][color=#ff0000]销售面积[/color][/b]。 ⒉ 当前开发商取得该项目的[b][color=#ff0000]价格、形式、日期[/color][/b],[b][color=#ff3300]土地费用交纳情况[/color][/b]。 以上信息,能让住房人了解自己将要购买的住宅,是否属于合法项目。 且能有效遏止:土地囤积、超面积违规建设、虚报成本,等违法行为。 ㈡ 在购房人网上签署购房合同之前,先向其明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 ⒈ 该项目工程招标的[b][color=#ff3300]标底价[/color][/b]、[b][color=#ff3300]中标价[/color][/b]、[color=#ff3300]结算价[/color],和[color=#ff0000]项目开竣工期[/color]。 ⒉ 该项目采用何种[color=#ff0000]节能技术[/color],增加的总成本,和[color=#ff0000]总建筑面积[/color]。 以上信息,能让住房人了解自己将要购买的住宅,是否适宜居住。 住房人有权选择成本控制合理,进度合理,品质合格,环保节能的房子。 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社会监督,促使开发商不得不建环保节能的住宅。 网上签售,必须先让认购人充分了解该项目的以上信息,方可开始签约。 成本公开,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化,能避免囤积、促进节能建筑的普及。 [b][color=#ff3300]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审议,并采纳和落实这一建议[/color][/b],为人民做事。 成本公开后,[b][color=#ff3300]方案设计、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品质控制[/color][/b],成为竞争焦点。 “房价地价分离”就必然被认可,降低风险、实现共赢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关于房价地价分离,请看我下一篇文章《[b][color=#ff3300]政府不该让开发商做土地黄牛[/color][/b]》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