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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团》剧制片人吴毅先生帮我炒作

(2009-03-20 11:18:10)
标签:

洪启

李叔同

送别

我的团长我的团

杂谈

乌鲁木齐昨降大雪,可喜煞了我,今早起来看银妆素裹的街道,有了真正回家的感觉。最近身体原因,酒少了,场合上还控制得住,我也满佩服自己的。前晚老朋友蒙古族音乐人巴音请我一群人去三个蒙古姑娘开的酒吧玩,一圈男人被两个蒙古姑娘喝倒,当然,还有优美歌声的作用。


当然,生活中不全是快乐,还有很多烦琐事务的纠缠。看了博上的一些留言,关于我向《团长》一剧讨说法的事,再次说明一点,我是为我演唱的声音、即我对李叔同先生《送别》一曲的演绎版本被盗用,而声明保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某些媒体用“《团长》涉嫌盗用歌曲原著歌手将起诉”这样的说法是极其不合适的。《团长》第26集中使用的歌曲《送别》,侵犯的是我的演唱权,不是著作权。我看但凡纠葛之事,莫不如此,各路人马一涌而上,七嘴八舌,是非立刻混淆。我对网民的说法没任何怨意,那是个人自由,爱谁谁。到是看到制片方吴毅先生回应说,“我们这么大制作的一部剧,怎么可能会在版权上出问题呢?”,不好意思,吴先生,这和大制作无关,和权益意识淡漠有关。吴毅先生又称,“《我的团长我的团》在音乐上花销巨大,剧中配乐分为原创音乐及版权音乐两种,前者是请周志勇等专业人士制作的,后者全部购买了版权或支付了使用费”。对不起,迄今为至,本人和我的唱片出品方从未收到过任何使用费,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机构向我们打过招呼。吴毅先生大呼这事很无聊,并直言“洪启在炒作”。我在遥远的新疆听到了,感动中,谢谢您帮我炒作。

下午从乌鲁木齐去巴州首府库尔勒,又可以见到另一群老朋友了。本计划开车去,考虑到路途艰险,还是坐飞机吧!小飞机,和中巴车差不多大小,有幸的是,可以飞越天山山脉,看壮美的山,皑皑的白雪。

附:新浪报道 《团长》配乐涉嫌侵权制片人:对方在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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