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屁沟的首席
(2009-11-12 1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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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昆明<<都市时报>>的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首席记者段某人,头一天去采访了常伯阳律师,把常律师的话加以裁剪和歪曲,在开庭当天刊发,标题是:小学生卖淫案被告辩护律师:刘仕华暴戾狡猾。
但实际上常律师并没有这么说话。而实际上文章内容和这个标题内容其实也不大符合。常律师是一个沉稳的,不喜欢置褒贬的人。常律师是夜里2点多在网吧看到这个文章的,他当时都震惊了,他本来想写一个反驳的,但是开完12小时的庭,又写了辩护书,他累极了,回到郑州后,他给这位首席打了电话,用标准的郑州话谴责了她。
但是该名首席今天就发了政府的貌似通稿的舔屁沟文章。
看一下都市时报的首席记者的报道,实在是专业报道的典范。除了第一段是她自己写的, 比如这样的:“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发言人披露了此案的办理情况,他表示:“我们对这个案件的指控充满信心!”之外,她才华横溢地抄了通稿。她明明知道辩方律师有写辩护词,可是她根本不会管。她只会裁减她想要的话。
我们非常赞叹云南当地出了那么多优秀的报纸,却没想到都市时报竟然已经优异到了这个程度,只懂得去舔公检法的屁沟了。
我倒建议他们改个名字叫助纣为虐的舔屁沟报的舔屁沟首席。
我还记得好几名记者同时质疑了她的写法,怎么会在大标题用这么负面的,实际上并非受访者原意的形容词?我们当初也只是怀疑是网络编辑的失职,但她确定标题是她自己取的,她一定为自己认识那么多形容词感到骄傲吧?质疑她时,她发出了象李白一样的得意大笑,大意说,那你让常伯阳来理论吧。当时,也有非常著名的报纸的首席记者们在场,他们认为,这个记者肯定人不坏,她只是理解的能力和智力,就只有那一个水平。
恭喜都市时报有那么好的首席,她的文章我就不抄在这里了。对了,她的名字叫段曌红。看到那个“曌”我不禁想,她不会以为自己是武则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