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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别传(2)

(2006-04-04 00:07:16)

1999年秋天,阿飞在修完中文系编辑学双学位之后跟我一起直升研究生。我们被分到北门附近的同一间房子里,成为舍友。已不记得当初如何开始跟她说话,只知渐渐就与她亲近,常常在晚自习之后伴着她的吉他声一同唱歌。阿飞当日练歌甚勤,每天都在厨房里弹吉他。当时她正在写一首叫作《嫁衣》的歌,于是我每天听她怀抱吉他唱道: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的死去

这几句似乎是歌中的关键,于是她反复弹唱反复校对,不久我就学会了这句歌词。

 

 阿飞当时是个专注的歌手。她之所以想当歌手,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摇滚乐歌手小龙。这个小龙,我见过他的照片。赤裸上身,怀抱电吉他,留着长长的头发,肌肉突出,看起来晃晃的。大家也都知道我对小龙的评价:简直就是个杀猪的。其实这个词儿是京玉想出来的,只不过是我跟阿飞说出来,她从此就当是我的发明。阿飞为了爱小龙,写了好多情诗给她,还立志要做摇滚女主唱。

 

阿飞的父母是国企的退休职工,当时他们不叫“下岗”,叫“提前退休”。阿飞当时已经自食其力,靠演出和在报社里兼职的收入养活自己。她跟所有的艺术家一样,不但很穷而且脑子迷糊。在清华生活了六七年,竟然不知道照澜院在何方,也不知道冬天需要棉手套和羽绒服。1999年冬季的一天傍晚,我看见她穿着一件薄棉外套戴着薄手套骑车出门,我问她去哪里,她说去演出。我说你怎么可以穿这么少骑车去这么远的地方?你应该穿羽绒服,戴棉手套!阿飞问我什么叫羽绒服,又质疑说棉手套是不是很贵,在哪里买。我告诉她在照澜院有五块钱一双的手套卖,她茫然不知所以。为了证明我的正确性,我就去照澜院给她买了一双白白的棉手套(五元),并且把我的羽绒服借给她穿。那天晚上阿飞回来之后向我惊叹说,哎呀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么暖和的衣服呢。

 

阿飞特别爱吃巧克力。这个爱好大概非止出于生理上的原因,更有女孩子的虚荣心在内作祟。平日里买不起巧克力,她就以麦丽素代替。这一点她在《麦丽素》那篇文章里头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重复。需要强调的是1999年秋天我和阿飞经常裹在两件灰扑扑的大

衣里头,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街道上面走,为的就是去买她喜欢吃的麦丽素。她的朋友们知道她的癖好,常常从很远的地方寄巧克力给她。阿飞喜欢吃外国产的巧克力,"因为它们比较贵"。每次从邮局里取回巧克力,她都会放几颗在我桌上,再贴上一张小条子:小朋,吃巧克力。

 

小朋是她对我的称呼。我小的时侯被爸爸妈妈叫作冲冲,长大了被同学叫作赵冲,现在居然被人家叫作小朋友!这些称呼彼此自然毫无关联,不过都与我一生中的某个阶段紧密联系。阿飞开始叫我小朋友的时侯,我们正住在两室一厅、四处空洞但又布满灰尘的青四公寓里。

 

 转眼到了19991224,圣诞节前夜。阿飞那时没有男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阿飞的fans之一、北大法律系的博士生GG要请她吃饭,她念我一个人孤单,不顾席间有灯泡说话不便,要带我同去。而我也就毫无心肝地跟着去了。博士GG要跟她谈艺术人生,她只顾叽叽咕咕地跟我说笑。从此她养成了坏习惯,不管是跟男朋友、同学、老乡、乐队鼓手或者其他什么人聚会吃饭,只要可能,都带我同去。我在饭桌上见过阿飞乐队的鼓手,阿飞的老乡,阿飞的fans,他们说的话题,文学、音乐,我一概不理睬,只顾吃东西。阿飞不嫌我累赘,只顾念我物质匮乏,难得吃到大餐。这说明她确实是个讲究江湖义气的好人。

阿飞那时侯写了很多歌。《嫁衣》、《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都是1999年下半年的作品。那时宿舍既大且空,常住人口也少,阿飞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思索。周末她带一群朋友蜂拥而至,外地朋友过生日的时侯,她用晒干的玫瑰花瓣做成好看的礼物送给她们。那时她还致力于劝说一个男孩子给她一万块钱作为投资,为此她每天晚上在楼底下给那个男孩子打长长的长途电话。这个计划虽然未遂,那时的阿飞还是满怀信心,非常快乐。

 

阿飞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子,这一点足以证明她非常聪明,因为在我看来,笨女孩子是没法有趣的。据她自己说,小的时侯她就常常在班上搞各种恶作剧,把男生气得哇哇大哭。有一次我为了防止她至老不售而把我大哥介绍给她,她却用一盆大蒜来冒充水仙去送给我大哥,并且给那盆蒜起名叫"土行孙"。我大哥信以为真,老老实实地给那盆蒜苗浇水,直至其疯长不已,原形毕露为止。阿飞的恶作剧非止此一桩,然而基于"为亲者讳"的原则,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大约是在2000年吧,34楼终于竣工。虽说是完工,听说却是危楼,因为达不到安全要求才推迟工期。我们住进去之后,厕所的灯和瓷砖分别从高空坠下,所幸未砸伤人。却有听说同楼别的宿舍某男被掉下的书架砸晕过去。无论如何,学生命如蝼蚁,这工程款无论被谁人贪去,留下如此危楼,我们总得住下去,承担后果。

那年213,我妈妈被送进了医院,,以后再也没有出来。

 

2000年春天,我往来奔波于家和学校之间。阿飞四处奔走帮我组织募捐,为我写文章,鼓动她所有的朋友为我捐款。从那以后,不管她多么穷,跟我在一起的时侯,她都不让我花钱。

 

我们常常携手穿行于北京林林种种的街道和店铺之间。我和阿飞,一个比我有更多活力和更多欲望的小女人。这一年阿飞有了对她关怀备至的男朋友,但是依然没有等到爱情。阿飞有了比较多的钱和比较多的花裙子,但是她竟然比以前更不快乐。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半夜失眠。在黑暗中我有时会想起,阿飞很久没有弹吉他,也没有带朋友来宿舍玩了。

 

 

这一年里,阿飞把幸福大街的秘密写进了一本书里,送给那个叫作小龙的男人。而我写出了迄今为止最好的文章。我渐渐地学会收敛多年泛滥的情绪,把大悲大喜写得同样庄重和不动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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