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做的还要数镖,就是现在电影上常演的“镖局”的那种武器,我们那时叫叫飞镖。用一截短木头削成镖的样子(跟矛子头差不了多少),再找跟细绳子连在一起,就是镖了。平日缠在腰间,玩的时候解下来抡呀抡呀,喊声“看镖!”朝对手猛地一放,眼看快击中对方的鼻子了,再倏地收回来。放学回来,书包一放,背上我的弓箭,拿上我的矛子,镖不用找,就在腰上缠着,沓沓沓地跑出去了。去哪儿?当然是打麦场了。那儿地方宽,玩得开,尽兴。早有一伙狐群狗党在那儿等着了。
我很小就懂得两个别人很少用的名词,一个是穆瓜,一个是艾虎。前一个是出征(就是去玩)时村里人说的,后一个是出征回来村里人说的。说村里人说的太宽泛了,只有两个人肯这样说,一个是后巷东头的五老爷,一个是前巷西头的三爷。穆瓜是旧戏里穆桂英的跟班,是个丑角,啥本事没有,就是爱吹牛,一出场就全身披挂,各种武器不是背在身上就是拿在手上。我那样子,自以为是好汉罗成,在别人看来,活脱脱是个穆瓜。艾虎呢,刚才查了《辞海》,说是“端午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虎”,实际就是小孩子戴的虎头帽或虎头鞋上的老虎,色彩斑斓,夸张变形。玩起来疯跑疯喊,脸上的汗早就和成了泥,还不是一只艾虎吗?
最顽劣,也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是,我和同村一个叫平定的伙伴,竟然拦劫过一次汽车。我们村南有条贯通全县的公路,常有汽车过来过去。一次一辆大汽车不知怎么不走公路,却从我们村外的一条干水渠里开过来了。正好我们放了学,哈,汽车怎么开到这儿来了,我俩连商量也没有,就冲过去迎着汽车叉八开腿站住,伸开两臂要挡住那个突突冒汽的家伙。当然我们不会蠢到让汽车辗了我们,打的主意是,等它到了跟前,噌的一下子跑开。倒是跑开了,吱的一声汽车却停住了。司机,一个凶神恶煞的汉子跳下车,二话不说,一把提起我,像扔小鸡似的把我扔到了车箱里,又把平定也扔上来,然后开着车走了。这是我第一次坐汽车,又兴奋又害怕,这家伙要把我们拉到哪儿呢?到了汽车站,那汉子也不把我们放下来,车箱那么高,我们也不敢跳,就那么傻乎乎地站在车箱里。过了好长时间,还是爷爷到汽车站把我们领了回来。后来才知道,是村里有人告诉了爷爷,说你那宝贝孙子叫汽车拉走了,谁的车,拉到了什么地方。五十年代初,整个县城也没有几辆汽车,谁开车大人们都知道。
光是胡打混闹,也不敢说自己是个知识分子。我是觉得自己真有知识,才这么说的。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自己觉得我是个知识分子,至少有知识分子的感觉。我的知识,全是爷爷给的。他确实算个有文化的人,上过中学,当过教员,毛笔字写的很好,街上的好多招牌都是他写的。县上(后来是镇上)开大会,会标也请他写。但他绝不会给一个七八岁的孙子传授知识。他给钱。也不能说他就给我钱,是我自己要下的。甚至都不能说是我要下的。怎么说呢,还是说事吧。
学校在衙门口,从东关上学,要走整整一条街,肯定路过爷爷的铺子。见他正忙着,我就走了,要是他不忙,走到铺子跟前,我的腿就打弯了,拧起麻花,脖子耷拉下来,腰也软了。甚至会走过去了又踅回来。就那么腰不是腰、胯不是胯的站在爷爷跟前。爷爷问,有事吗?不吭声。又问,怎么啦?还是不吭声。爷爷笑了,说,哈,想吃火烧吧?还是不吭声。爷爷从钱柜里摸出一沓子钱,挑出一张五百元的票子,币制改变后就是五分的票子了,我羞羞答答地接过来,欢欢喜喜地走了。儿子不在家,爷爷疼孙子,这办法百试不爽。长大后有次和三弟说起爷爷,他说他当年也是用这种“走不动了“的办法,每次爷爷都会给他钱。
拿上钱做什么?有时候真的买火烧,或别的喜欢吃的东西,有时候并不买,就去书店买本小人书;我们那时不叫小人书,叫娃娃本。看娃娃本多了,懂得的事也就多了。娃娃本看厌了,就买那种带图的少儿读物。不管是娃娃本还是少儿读物,都爱看打仗的,还得是古代的那种打仗。我恨不生在那个时代,混迹在赵子龙、罗成们的中间,施展我的全身武艺,还有我的雄才大略。
那么一点钱,不可能想买啥就买啥,更多的时候,是去书店转转。城里就一家新华书店,在东关街上,上学放学都会路过。吃过下午饭不去上学了,会专门去书店看书。现在想来都有点奇怪,那个年月,这家书店就已是开架售书了。四面靠墙是木头架子,中间还放两个大方桌,上面也是书,看什么书自己拿就是了。我不是说爱买打仗书嘛,看起来就不是了,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越是不懂的,越要翻一翻。最有吸引力的还是那些爱情故事。我的感应力好极了,一本书在手里哗哗哗地一翻,总能很准确地翻到有爱情故事的地方。实际上不用翻,看的就是浅显的书,常有图画,一见图上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一起,再看文字准有意思。记得看过一本外国童话书,上面有个故事,说一个国王嫌他的女儿与一个青年相好,将女儿送到天上,隔一段时间接回来称一下。如果体重不变,他就放心了。那个青年不知用的什么法术,飞到天上和他心上的姑娘去相好。有次女儿又回到王宫,一称意重了二斤,国王知道不好了,女儿一定还是和那青年有来往。这是一个大臣给国王出的主意,根据是,如果一个女孩子和男人有了那事,一定会胖起来的。一次就会重二斤。两三年前,浙江海宁有个叫柴草的朋友收集遗文,要编本《陆小曼诗文》,寄来目录要我提供意见,里面有篇《河伯娶妇》,是陆小曼和别人合写的,只有三四千字,下面注明出过单行本。要是别人准会起疑,这么短怎么会成一本书呢?我一看就想起来了,当年在书店就看过这本书,四四方方的本子,二三十页,配了许多许多在趣的彩色插图。可见我那时看书有多杂了。
知识不光是书本上学下的。社会就是个大学校,只要留心什么都能学下。临晋毕竟是县城,五花八门什么事儿都有。书念不好,那些赖事儿一学就会。枪毙人了,挤着去看宣判。一听是强奸犯,就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犯罪。课文记不住,除法不会算,算盘不会打,写仿净画黑猪,但是街上流行的顺口溜一听就全记住了。“快来买快来买,供销社进回大裤衩!”这样的话,到现在还记得一大套。还有更难听的就不说了。“广儿广儿堂堂堂,快上快上快快上,一下一下又一下,草驴生个大红马!”广儿是配种站的配种员,一天到晚就摆弄种马那个长长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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