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5.10筆記——勝爲士
(2024-05-11 12:31:11)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5月10日、星期五
〖記事〗今日,樂。
〖讀書〗讀《駁朱利安》。
〖隨感〗
一、心為身君,靈為肉主,一者是「我所是」,一者是「我所有」,亦即前言靈我是我、身份客串、主體改換。由此,更讀「夫我儕知:律屬神,我屬形軀,自鬻於罪。蓋我所爲者,不自知也:我所願者,不行之;我所惡者,斯行之。若我行所不願者,則許律爲善矣。然則行之者非我也,乃居我中之罪也。蓋我知我形軀中無善,雖志於善,而未能行也。故我不行所願之善,而行所不願之惡。若我行所不願者,其行之者非我也,乃居我中之罪也。是以我覺有一律:卽我願行善,而惡偕我。蓋依內心,則悅上帝之律;然覺肢體中,別有一律,與我心志之律戰,虜我服於肢體中之罪律。苦哉,我之爲人也!誰拯我脫此致死之身乎?感謝上帝,由我主耶穌基督爲然。是故,我以心志服於上帝律,以形軀服於罪律矣」。
一、「夫律旣爲將來佳事之影,非其眞形,必不能以歷年恆獻之祭,使近之者完全」,質言之,理想心是未來好事底影兒,而現實無所謂其完全。然理想心不廢,蓋其功用不獨在約束此岸人倫(淺處),更在揭示彼岸神偕(深處),亦即由保守此影兒(儀式)類比到彼眞形(目墑),譬如以男女之認識,類比神人之內在,故雖犯罪,不敢變易其律也。
一、伊甸園時,人不畏獸,而獸亦不傷人。此種秩序,殆猶馴化歟?甚或現世之馴化,尚不如樂園馴化之完全。推之,殆如寵物然。有人之聖化,亦有事物之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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