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10筆記——勝爲士
(2024-04-11 10:15:52)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4月10日、星期三
〖記事〗今日、困。
〖讀書〗讀完《中國哲學底特質》。又,複習《找到自己》。
〖隨感〗
一、「人」參「天」「地」、可以轉出、人之頂立於彼岸與此岸之間、能創生改化也。人之異於禽獸、在猿人分(炁界的、魂)、亦在神道分(超炁界的、靈),前者言種類,後者言價值。工夫,在人上做(首先是自己),非在地上做(對外物)。道成肉身(歷史底耶穌)、亦是逐漸成長、有修養工夫在者,如經言「耶穌之智齡日增,上帝與人益愛之」——完全的人性,須著重。
一、以兼愛為初衷,其結果自然落實到泛愛。惟不能說、既見泛愛差等之果矣,則料定其初衷為偏心。蓋世界不獨有炁變,抑且上主尊重人之自由、任其選擇。同理焉,有天堂,有地獄,雖是差等,卻不能說開始便有雙重預定。故入地獄仍是自己責任。
一、「《易》之失,賊」「作《易》者,其知盜乎」云、言將道義法則工具化之幾也。此義與道德、法制相通,若韓宣子「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則禮以易為根,亦可爲賊。俗話亦譏人曰「賊」。
一、人之有其限界、亦見於《中庸》,曰「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之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其中「有所不知」「有所不能」「有所憾」俱是限界。
一、曾說、強調「以德配位」者、係合法性低所致。譬如,宣揚滿清皇帝之賢過於明代、孔子釋習慣之禮而歸之為理性之仁、周文將天命內化以廢除殷商之人格神等、大抵皆爲擠進傳統立論、或者爲其革命流血之事作一掩護。又如近世爭權利者、自稱亦狠努力、不比人差,豈非按舊俗無其權利,故彼乃將該權利之基礎轉建在自身上乎?自己肯定、復不許人否定,蓋無保可守。推之,至於信心底確據之問題,經言「夫信,爲所望者之基,未見者之據」、言信外無真基確據也。然則營營而求信外之確據者、何異無信心歟?無信心,故求確據於外也。愈求知見得救,則愈見得救信心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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