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09筆記——勝爲士
(2024-04-10 1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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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4月9日、星期二
〖記事〗今日、困。又、疑近來感冒、惟症狀不明顯耳。
〖讀書〗讀《慕道者指南》。又、讀牟宗三《中國哲學底特質》。
〖隨感〗
一、上主用吾身邊事、向吾講話。按文化底色、談信德與愛德多、談望德少。雖多不解,最終、付吾寬恕與救恩也。不失望。
一、受造時之善、或曰「善—裸」本真之「善」、可稱為「裸善」(玄理的)、以區別後之「性善」(倫理的)。初之裸善、即含對於主命之服從。迨僭求至善之貢高、而食禁果,遂致「善」與「裸」離,乃見獨走之裸之為醜陋也——正如獨走之善之為貢高。然所含對於主命之服從者、不廢也,故曰、人之受造、便已含一良心(心同理同),惟其在各階段呈現不同(須分辨「良心」就孰者言)。從不貢高處言、用此獨走之善作護理、便是後之性善(尚非新性)。以上、俱是模糊的律法。再到十誡之頒佈、乃成明晰的律法,前後通同、亦在各階段呈現不同。要之、貢高及違叛、是原罪也;後人繼承此原罪、常處一失序之狀態,而又未始不常犯之。(前說律法下之靈活、正權同仁處、倒適敆解釋云何裸善之為善。蓋一順從上位、一順從上主,俱無良心上之罪負可論,亦俱未廢除律法。)【良心之諸呈現】
一、人之認識神、或由於對人類良心之推究、或由於對宇宙萬有之推究。此兩路、前者是「仁」路、後者是「智」路。就文化形態言、西人重「智之識」(客觀的)、華族重「仁之生」(主體的)。從「生活破產→信仰」(稱義、超越的)、到「信仰→得新生活」(成聖、內在的)、是一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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