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18筆記——勝爲士
(2024-02-19 09:29:10)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2月18日、星期日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
〖讀書〗讀《克氏日記》。
〖隨感〗
一、「超理」是上主,亦是聖愛;「空理」是捨己,亦是真我;「昧理」是激情,亦是信仰。(余前說「殉情」處,正有激情翻轉意思,第四追求,化無爲有。)與神偕合一線,則同王有權。人子曰:「我曾見撒但如電,自天而隕。我賜爾以權,可踐蛇蠍,與制敵諸能,必無害爾者」,又「凡受之者,卽信其名者,則賜之權,爲上帝子」,又「是以凡在基督耶穌中者,無所定罪,因致生聖神之律,由基督耶穌,釋我於罪及死之律矣」。度真我固有之生活,將一切善惡交託,高過「性理—倫理」「生理—醫理」而凌駕之,故無有罪死,而成敗在主。既已服從,遂無責任可論。(卑微與服從,皆像法家,但都不是法家。法家是理性的,宗教是激情的。)說無責任,彷彿懸置倫理,但為兩層面事,實是出離,將彼截止;復是自由,來自恩典,仗勢跟隨,是「爲者」也。(從「理想家」到「爲者」之翻轉,不是實現意思。)
一、世俗底真相即謊言,謊言即世俗底真相。
一、「質的雲泥之別」是一種「離」。只要夫可能性(儲能)常在,便無有絕望之餘地。恆於生活中感察此種「離」之偕在,是實用的「離」也。地上之禱告,在天上起作用。此一層面,彼一層面;過程一層,結果一層。
一、一直以來,洞察(知)是正確的,但應對(行)是錯誤的。次有之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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