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人均住房超29.4平米拒贷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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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策解读 |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3〕1号),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此类政策就类似于CPI上涨之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就要上调一样,不应该受到太多的关注与解读。就政策本身而言,政策内容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执行层面上,因为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的界定标准是由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来定,所以,每年调整一次停贷标准是正常的政策执行流程,政策本身并无松动或收紧迹象。
同时,针对公积金二套房贷停贷标准由原来的“28.81平方米”调整至如今的“29.4平方米”,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由于此类停贷面积标准的提高,更加有利于改善类需求的正常释放:
一方面,该政策正好契合住建部12月25日关于2013年“信贷、税收支持合理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基调;
尤其重要的是,该政策也迎合了广大购房者的真实需要,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已成交的客户中,37%的购房者为置业升级目的,可见,与自住需求一样,改善类需求俨然成为北京合理住房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预计,在首次自住需求与二次改善类需求的共同作用之下,2013年住房市场成交量将至少延续2012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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