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条新政中第五条明确规定:“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居民将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以内该户家庭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或者这五类已购住房上市出售1年内该户家庭已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契税。”这就意味着以往卖旧买新(或仍然是二手房)、置业升级中能享受“契税按差额征收”的旧房源类型,从以往的已购公有住房一项,扩大到了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六类。同时,卖旧买新(或仍然是二手房)的时间跨度也划分的十分宽松。
记者从我爱我家房地产公司了解到,自从改政策出台以来很多客户上网咨询相关税收征缴具体数额的问题。已购公房的契税征缴是客户问询问最多的。我爱我家置业专家告诉记者,前段日子有位孟姓的客户通过我爱我家网站对自己出售已购公房以及购买新的商品房在契税征缴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咨询。为此特以此案例进行分析并为孟先生算上一笔税收的帐。
孟先生在2002年买了一套96年房本的70㎡的二手已购公房。现在经济条件好了点,想重新买一套大点的房子,预计购买一套120-130㎡的新房。根据孟先生的实际情况,孟先生告诉我爱我家经纪人,自己已经在京城北京购买了一套180万元(138㎡,非普通住宅)的三居室,并且已经缴纳了3%的契税,即已向相关部门缴纳了5.4万元的契税。孟先生得知契税政策的变化,便想将自己原来的70㎡房子出售,以便于减少税费的支出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我爱我家经纪人为孟先生评估了下原来的房产的价值,大约在90万左右。如果孟先生原有的房子一旦成交出去,那么孟先生只需要为后来买的房子缴纳差额契税,即(180-90)×3%=27000元,这样一来,新旧政策一比较,孟先生为后来购买房缴纳的契税整整少了一半,节约了2.7万元。而孟先生之前多缴纳的税费需要携带购房合同、卖房合同、契税发票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去税务相关单位办理退税手续。
我爱我家表示需要广大客户注意的是,新政策中规定的时间是从居民购买合同之日或居住之日算起的一年以内进行出售旧房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这个时间点看上去还是一年,事实上,可以为多年。比如,刘先生在5年前就购买新房一套,但是一直没有居住,在不久前居住进去,就打算将自己原来的旧房卖掉,刘先生买旧房须在居住之日起的一年以内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当然,先卖旧房,后买新房之间的时间间隔也是一年,但是标准点和旧政策不同。因此广大购房者和卖房者需要准确把握买卖房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要错过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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