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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关于北京市建委公布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

(2008-11-24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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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策解读

    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购房,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将于近日正式印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我爱我家认为:《通知》的出台,将使得北京市更多交易的住宅从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转而被认定为“普通住宅”,从而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贷款上的优惠,从而减少购房成本,降低首付和贷款利率。

以一套二环以内,面积138平米,总价200万,房产证核发满5年,当初购买价为100万的二手房买卖为例。11月24日前,它会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11月24日后,它将被认定为“普通住宅”。因此:

1、营业税

11月24日前,它属于购房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按差额征收,

收(200万-100万)X 5.5%=55000;

11月24日后,它属于购房满5年的“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

节省55000元。

2、契税:

11月24日前,它属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3%征收,200万X 3%=60000;

11月24日后,它属于 “普通住宅”,契税按1.5%征收,200万X1.5%=30000;

节省30000元。

3、首付(假设贷款评估价也为200万)

11月24日前,它属于“非普通住宅”,首付30%,200万X 30%=60万;

11月24日后,它属于 “普通住宅”,首付20%,,200万X20%=40万。

节省20万。

4、利息:

由于目前各个银行执行标准不统一标,难以计算。

 

   总体而言,《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提升房产交易量,恢复市场景气度,但要想根本扭转市场局面,还需要一系列更大力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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