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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是福?是祸?

(2006-10-31 09:02:37)
分类: 买卖市场分析
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是福?是祸?
 
 
 
 

http://pic.enorth.com.cn/0/01/74/84/1748410_830416.jpg

 
 
 
 
  就在"十一"长假的前一天,北京住房建设五年规划公示中的改革措施格外引人注目。公示规定,经济适用房将探索建立取消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购的制度,避免一些人用其牟利。虽然条文发布至今已过大半月,但是对于手持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却是度日如年,如坐针毡。出手?还是留着?是福?还是祸?徘徊不定。应广大客户要求,"我爱我家"专家为您分析利、弊。
 
利→福音:让政策回归本意
  (1)由政府回购后反复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在某种意义上也相当于廉租房的功能。这部分回购后面向低收入人群起到廉租房作用的经济适用房,也会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将更加切实的发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达到政府的原有初衷。
  (2)实行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将可以有力地抑制房地产业的投机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那些通过经济适用房倒买倒卖非法获取利益的投机者,对于打击借经济适用房投机牟利,可谓釜底抽薪。而目前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尚属稀缺房源,政府回购,也有望保证此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3)政策回归后,可以起到抑制高房价的作用。如对于少数高收入人群混同于普通百姓,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获利;一些单位与部门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立项,获得政府的土地划拨,实则是为本单位职工建设福利住房等等有失偏颇的信息给予正确纠正。尽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执行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如果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流转将其倒于正轨,是应该可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有利于老百姓的。
 
弊→祸根:回购后的诸多细节有待商榷
  (1)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回购后的经济适用房所签署的早期合同如何给予购房者交待,在产权上如何体现。而回购后的合同中要注明的细节也足够复杂,比如以什么形式回购,价格如何计算等等,是否有利于购房者出售。
  (2)经济适用房回购后的资金,政府也将颇费周折。如需要大量收购,政府要付出一大笔制度维持成本,如果财政资金没有这笔预算,政策的执行将会更加举步维艰。"我爱我家"认为,倒不如将这笔钱分期补贴给最低收入者,让他们按市场价租房,政府间接的补贴,使得最低收入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同时避免政府的强势介入市场所带来的弊端。
  
 
  从回购经济适用房这项政策的制定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政策出台的本身,除了让经济适用房回到最初理性的轨道外,同时也是政府完善房地产市场建设的一个制度面上的体现。那么,经济适用房回购后的前途又会怎样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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