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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特与菲尔普斯,谁是本届奥运会最伟大的运动员?

(2008-08-21 09:44:32)
标签:

奥运

游泳

短跑

菲尔普斯

博尔特

杂谈

    CBC网站出了一个辩论题:博尔特与菲尔普斯,谁是本届奥运会最伟大的运动员?一石激起千层浪,短短时间内,网上已经涌现出上千条留言。留言虽多,但基本上可以分为三派。

取消派

    取消派的基本观点是:该问题提得没有意义。比如以下这几例留言:

    JamesGrant16:这么比不公平,因为没有并那么多奖牌等着博尔特去拿。游泳有四种姿势,可是跑步只有一种。这么说吧,一个是陆地上最快的人,一个是水里最快的人,是各自领域里最了不起的。

    Cndnfan:一边是苹果,一边是桔子。

    Mosseygirl:我觉得不应该怪CBC提了一个无聊的问题。他们把鱼饵拋了出来,我们这些泡论坛上瘾的人就咬钩了。这能怨谁?

挺博派

    挺博派最重要的论据是“100米是奥运会上最重要的比赛”,比如以下几例留言:

    The Kid:博尔特只有22岁,100米就已经跑出了9秒69,而且他起跑技术不太好,而且他后20米还根本没冲刺。掐头去尾,中间那60米该是多么惊人的速度?

    Syst3m: 博尔特,不用说。

    Pauliei: 博尔特才刚刚开始起步,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他得学习如何对待自己的突然成名。他还有很大的潜力。我觉得100比赛是整个奥运会的精华。博尔特了不起。

    Caseymay:博尔特是纯粹热爱运动;游泳对菲尔普斯来说只是工作,他赚了很多钱,他即使在训练时也能赚钱。

    SuperNurse: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变成“谁在自己所从事的运动中拥有绝对优势”?如果是这样的话,答案当然是博尔特。菲尔普斯有两块金牌是在队友帮助下取得的,而博尔特全是依靠自身的力量。菲尔普斯赢的幅度都不大,而博尔特全是以极大的优势赢得比赛。他远远超出第二名,远远超出!博尔特在自己所从事的运动中拥有绝对优势。

    Maynardstevens:当然是博尔特,就因为他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别的不用多说。

    Alandockrill:100米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奥运会上最重要的比赛。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就是地球上最伟大的运动员。用不着问为什么,就是这么回事。

挺菲派

    挺菲派压根儿就不承认“100米是奥运会上最重要的比赛”,他们挺菲的理由是菲尔普斯展示出了非同寻常的多样性。详情见以下几例留言:

    Former Wrestler:不是所有人都能游泳,但是所有人都能跑步。

    MickFan:游泳比跑步更复杂。每一种泳姿都比跑步复杂,更不要提混合泳了。田径比赛里,我觉得铁人五项运动勉强可以与混合泳相比。

    Webster: 不管怎么说,菲尔普斯显示出了他的多样性。从泳姿上来讲,他参加了全部四种姿势的比赛;从距离上来讲,他参加了一百米、二百米和四百米的比赛。如果博尔特能参加跨栏比赛,那么他在姿势的多样性上就与普尔普斯有一拼;如果他能跑800米和1500米,那么他在距离的多样性上就可以与菲尔普斯相提并论。

    xKeith:100米和200米的冠军并不是这届才产生,从前就有过。但8枚游泳金牌却是前无古人。菲尔普斯当然要永载史册。

    Graham:为什么100米是奥运会上最重要的比赛?为什么不是200米?好好想想,你就会发现这是当1996年Donovan Bailey赢了 100米,而Michael Johson 赢了200米的时候,. 美国人发明的说法。奥运会的口号难道不是“更高,更快,更强”吗?为什么跳高冠军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运动员?我很喜欢博尔特,毫无疑问,我只是不觉得“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就是地球上最伟大的运动员”是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很多运动员穷其一生在一个狭窄的领域内苦练,能取得该领域内的冠军已经殊不简单,而菲尔普斯却在如此多的领域内取得了突破。在每一个他取得冠军的领域内,都有众多强手与他竞争。菲尔普斯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能在如此多领域内取得成功。

真理越辩越明

    说实话,刚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题目没有意义”,所以我应该算是一个取消派,但是越看底下的留言我却越觉得这个题目很有意思。尤其是对“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就是地球上最伟大的运动员”这个说法的质疑,让我感到茅塞顿开。推人及己,我们对刘翔的看重是否也多少受到了这种观点的影响呢?也许我们根本没必要如此看重刘翔这块金牌,因为每一块金牌都代表了那项运动的最高水平,不是“最高”的,就是“最快”的,要么就是“最强的”。用一句煽情的话来说,就是“每一块金牌都闪光”。

    最后,还有一个无法按上述分类法归类的意见,也许可以叫作建设性意见:

    Nuttzee:让他们俩一起参加铁人三项赛,一决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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