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诺贝尔奖多丽丝莱辛 |
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终于颁给了一个我知道的作家。
我第一次看多丽丝·莱辛的书是在大约八年前。那一年我的大学同学书玉回国,送给我一本英文的《金色笔记》。可惜,当时我没怎么看出好来。那时我才三十岁,还太年轻。
不过,这个名字,尤其是它的英文拼法,却留在我的脑海里了。在新西兰的时候,我经常去社区图书馆,某一次在书架间穿行,突然瞥见一个名字Doris Lessing!嘿,这名字我认识啊!我赶紧抽出一本来看。看完第一段,就再也放不下了。
俗话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莎士比亚了不起吧?但是我家里就只有人民文学出版社送的中文版《莎士比亚全集》,所以我至今只知道莎士比亚的英文名字是S打头。
我真正地完完全全地喜欢上多丽丝·莱辛,其实只是从去年开始。
多丽丝·莱辛是一个真正的女性主义作家,不过她本人却否认她与女性主义有什么关系。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呢?我想了三天也没想清楚。现在是早上七点半,又该上班去了,也来不及细想了。
女性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理论,很长时间困扰我。是为女性争权利吗?如果是,争的又是什么权利呢?当白人女性争取工作权利的时候,黑人女性说:我们从来都是既得在家带孩子又得去地里摘棉花的!
想当年,我跟LX谈恋爱的时候,他说他坚决支持男女平等。如果外出旅游的话,我能背十公斤重的行李,他絕不背九公斤半。就因为这个,他说他才是一个女性主义者。
从争权利的角度谈女性主义,就会出现这么荒唐的结论。
最近两年,我逐渐倾向于认为:女性主义是应该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折衷。当你为全体女性争一些普遍意义的权利时,比如任何女性都不能被拐卖到山区,无论是研究生还是农村少女,这实际上就是人道主义;当你为一些非常个人的原因而鼓与呼的时候,比如“为什么我这么善良却被他抛弃?”这实际上就是个人主义。
女性主义介于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之间,不同的女性主义作家有不同的配方。女作家甲,她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道主义和百分之二十的个人主义,她可以是女性主义的;女作家乙,她有百分之三十六的人道主义和百分之六十四的个人主义,她也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至于女作家丙,她整个就是个人主义的呻吟,咱就别把她算作女性主义了吧。
就因为女性主义从理论上就很广谱,所以多丽丝·莱辛不爱趟这道浑水(我估計)。因为即便你把她放进女性主义的大缸里,你也还是没说清她的配方。這就好比做紅燒肉,南式的有南式的做法,北式的有北式的味道,所以任何一個大廚師都不願意說他自己辛苦烹制出來的紅燒肉,僅僅是一道紅燒肉而已.
但她的的确确就是一个我心目中的女性主义者。为啥这么说捏?因为我的配方跟她的大致相同。
诸位不要批评我说大话。因为我最好的作品还没写出来呢。我这是圈了一块地,在卖楼花呢。上当不上当,全在您自己。
我的作品之所以还没写出来,是因为我还没把多丽丝·莱辛的东西都看完呢。没看完多丽丝·莱辛的东西我哪敢动笔?万一跟她写重了,大家说我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