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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去"悍然",留下"查封"

(2006-08-30 10:19:53)

 

    一篇报道为记者自己招来了官司,尚未宣判,个人财产先被冻结。看这架势,若是败诉,该记者就得倾家荡产了。

    企业财大气粗,个人势单力薄。记者的命运无法不让人揪心。今天早晨,我把王佑和翁宝登在新浪首页上的文章都看了,我只想在里面找到一句话:“我所报道的一切都是事实。”有了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但是我没找到。

 

    企业诉记者侵犯名誉权。这是个什么罪名呢?它为什么不诉记者捏造事实、造谣诬陷呢?邻里打架,甲说乙:“他是个小偷!”乙若清白,必控告甲诽谤、中伤。乙若有偷窃事实呢?他仍然可以控告甲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为:事实是一回事儿,你在多大范围内有权利公布这件事儿,是另一回事儿。

    该企业诉记者侵犯名誉权,在我看来,这就意味着:该企业没有否认报道中的核心事实。所以,只要记者有把握自己的报道里全是“Truth, nothing but truth!”记者个人就没什么好怕的。至于报社有没有权利把事实公之于众,那又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与记者个人无关。

 

    这件事之所以吸引眼球,就在于它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记者个人的命运上。个人是具体的,企业是抽象的。企业倒闭了,虽会影响到千千万万个家庭,但那些家庭都是无名无姓的,故而在我们看来,也就等同于本来无一物。而有名有姓的记者破产了,我们却会很自然地替他们感到痛心。

    面对强大的企业机器,记者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只报道事实。5W,个个都有来历,个个都经得起考证。并且,除了5W之外,一个多余的形容词、副词都没有。

    但可惜的是,我在王佑和翁宝的文章里,却看到了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比如,在“把我们的财产悍然查封”这句话里,“悍然”就是毫无必要的,应予删除。“查封财产”是事实吗?如果是,写出这个事实即可。

 

    记者文风如此,我无法不为他们的个人命运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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