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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正确

(2006-05-19 15:35:20)

今天早上看新闻,得知加拿大移民部做出风险评估,要把赖昌星遣返中国。

这件事本来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碰巧前些天加拿大使馆又向我索要无犯罪证明,于是引起了我的感慨。

1998年我向加拿大申请技术移民,使用的职业分类是“文案写作”(copy writer)。我确实有过“文案写作”的从业经历,面试时又带去满满一手提箱的作品,结果却没通过面试。原因是疏忽了一项规定:按copy writer申请技术移民的前提条件是:你得是英语专业或者经济专业的毕业生。很显然我不符合这个条件,因为我是中文系的毕业生。

面试当天,签证官指着“英语专业或经济专业毕业”这几个词给我看,我一下就傻眼了。因为不是出身于这两个专业,我所有的“文案写作”经历都不被认可,于是我就失去了宝贵的“工作经历分”。

面试失败后我埋怨移民公司:“你们怎么给我评估的?为什么没注意到这项职业的学历要求?”移民公司倒也承认是他们的错,把所有的预付款都退给了我。可是从递交申请一直到面试失败,整整两年过去了,这个损失谁来补呢?从此后我就得了一个教训:凡事都得自己留心,别人说得千好万好,你也得自己给自己把关才行。

这是2000年的事。那年夏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从加拿大回国探亲,我向她抱怨:“你们加拿大怎么搞的?它怎么就看不出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呢?我要是到了加拿大,肯定能自食其力,不会伸手向国家要补助,它怎么就不相信呢?”我这位同学笑了,说:“我也觉得奇怪。加拿大对移民的审核特别严格,工作做得特别细。但是前几天我看报纸,说是香港有十大在逃通缉犯,该报纸一调查,发现半数以上都在加拿大呢。”

您瞧,工作细致的结果,就是良民地不要,通缉犯地欢迎。

抱怨归抱怨,我移民加拿大的贼心不死。2001年我再次递上了申请。申请递上去之后便沓无音信。2002年我开始申请新西兰移民,2004年获得“原则批准”。正当我死心塌地准备前往新西兰之际,2005年元旦一过,加拿大那边却又给我发了体检表。

我咨询了一下身边的朋友,大家都说:“体检表一发,基本上就意味着通过了,除非你在体检时查出了什么不治之症”。但不巧的是,当时我已经怀了成成,没法儿去体检,于是我只好把加拿大之事按下不提。

在新西兰呆了半年多,我对新西兰的印象实在不好。主要是觉得新西兰地方太小,人民的视野太狭窄。我有句话,叫做:“人到中年不移民,移民就是为孩子”。咱中国好歹是个泱泱大国,把孩子从一个大国带到一个小国,我觉得有点儿委屈他们。就在这种情况下,我又想起了加拿大。

去年10月我在新西兰做完体检,然后就一心等通知。前些天通知来了,让我补几份材料,其中包括美国的无犯罪证明。

我一听就有点儿烦。我于19971998年在美国上过一年学,这段时间的无犯罪证明早在第一次申请移民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了,此后我再也没去过美国,为什么还要我再做一次无犯罪证明呢?难道你们不能把从前那份调出来看一下吗?别告诉我你们已经把它丢了。

想做良民吗?就得反复证明自己无犯罪。也就是说,良民是证明出来的。真正的罪犯在炮制证明方面反而比良民棋高一着,于是他们就都跑到加拿大去了。

写到这儿,又想起我刚到美国上学时的一段经历。开学前,学校在大礼堂搞了一个“新生适应环境会”。老师站在前面,问我们:“有人说美国没有官僚主义。该发给我们的奖学金都会自动到账,不需要我们再去操心。Yes or No?

大家都喊:“No”。

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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