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大学可能吗?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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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劳伦斯文化情感 |
分类: about劳伦斯 |
翻译研究了18年后,我决定利用去英国做访问学者的机会,在劳伦斯故乡的母校诺丁汉大学英语系系统旁听有关劳伦斯的课程。从此我开始注意到,英美大学里著名的劳伦斯著作都出自那些“全能”的教授,他们全能多年,然后拿出一段时间专一于劳伦斯,但基本还是什么都能讲授和理论的全能教授。仅仅是一个专门的劳伦斯博士估计连自己都会感到势单力薄。而我所熟知的几个英国劳伦斯专家,除了诺丁汉大学里我的导师沃森是专业的劳伦斯研究专家外,其余几个劳伦斯专家多是在成人教育学院里任职的,靠教授基础的文学养家糊口,业余专注于劳伦斯,如萨加、普里斯顿(诺丁汉劳伦斯中心的创办人)和波普洛斯基等。他们的业余专业精神很令我感动,而且大家的生存方式都是这么雷同,这就是专业与职业之间的微妙关系,是真的出自热爱。因为他们做劳伦斯对他们升职谋取名利没有任何关系,而若要想获得英语学院的文学教授头衔则必须放弃专门的劳伦斯研究四面出击方可,两者之间他们选择了后者,选择了热爱,他们最多也就是当到高级讲师而已,没有一个成为教授。不知道有多少人一生为了某种热爱只甘心停留在讲师位子上。
(我的第三个大学诺丁汉大学主楼与湖泊
我的诺丁汉旧居,蓝色门,怀存摄,谢谢。
在河北省图书馆讲座签名)
与英国那几个劳伦斯专家相比,我和他们算是殊途同归。这很有趣。不是我在学习谁的榜样,而是我们在东西方不约而同各自走了一条大致相似的路,导致了共同的生存方式。我是到英国后才发现这个有趣的雷同现象的。我们各自有一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劳伦斯大学。
这个选择取决于我自己的境遇和价值观,取决于自己与现实的妥协与平衡。也就是爱好与谋生之间的平衡。我发现能把创作和外语结合起来的最佳途径是从事文学翻译。于是我自然地选择了文学翻译,而且因为我幸运地在硕士阶段研究了劳伦斯,自以为找到了我最欣赏的一个作家,日后翻译劳伦斯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我在出版社当编辑时就幻想着自己就是巴金,一边写《家》和翻译赫尔岑,一边给文学青年萧乾们当伯乐。结果当然是自己成不了巴金,更发现不了萧乾,写了本《混在北京》就落荒而逃,离开被人们以为是小说原型的那家出版社。
我的文学专长当然还是硕士阶段研究的劳伦斯作品,那时我已经一边写论文一边翻译他的巨制《虹》了。我庆幸自己误打误撞在茫茫如海的世界名家中遇上了我最钟情的一个英国作家,翻译他的作品不是为稻粮谋,而是出于热爱,但最终又歪打正着在出版方面获得了自己的market
niche(中文叫市场份额,听着俗,就喜欢用英文,因为不是母语,俗也不觉得俗了)。
于是研究生毕业后这36年我就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忙碌着,我称之为我的“这口大烟”。而且在劳伦斯翻译方面越陷越深,因为任何个体作家研究都是要靠对原文的“细读”作基础的,当然我并不想也做不到呕心沥血建立自己的研究体系和框架,我的乐趣在于语言的把玩,“一名之立,月旬踟蹰”,用最好的中文体现劳伦斯的作品风韵,这个体现过程也揉进我的创作激情,为我的写作打着最扎实的语言基础。
我的选择完全是我为自己量身定制的,是我自己给自己办一个继续教育的劳伦斯大学,仅仅是为了学而已。这个选择仅仅是一个非重点大学的小硕士生、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为自己的文学激情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的文学空间而已。我一边自学,一边不停地做着作业,幸运的是我有不少喜爱劳伦斯作品的华文读者和同胞在关注我,鼓励我,他们是我的知音,我可以骄傲地告诉英国的劳伦斯研究者们,我翻译的劳伦斯作品在不断地出版、修订再版,还在出中英对照版和台湾繁体字版。我相信我和我的同胞在做世界各地的劳伦斯研究翻译者无法做到的事情,因为中国读者众多,华文读者遍布世界,而在华文世界里劳伦斯因为多年的禁止而在1980年代才慢慢进入中国人视界,因此尚在朝阳期,这个时候让我赶上了,仅仅由于当年没考上中文系而被外文系接住,仅仅出于对文学的热爱和偶然与劳伦斯作品相遇。这三十六年的历程就是这么简单,就长了这么一棵树,算我的而立与不惑(从毕业那天算起)之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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