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春节前很是做了一把大学问。因为大家熟知的1993年海天版的《劳伦斯随笔集》 这次转到上海文艺再版, 新的编辑对简单再版表态说应该为每一篇作品的出炉背景有个交代,于是我就夜以继日查资料,写故事,竟然写了二千多字的考证文字出来,准备加在每篇文章的末尾,给读者提供背景知识,这比写赏析文字要客观得多。确实是这本书的亮点之所在。一本好书不能简单再版,一定要有新意。为此我收获也很多,等于对劳伦斯的散文写作又有了具体的场景可以想象,其形象更立体鲜活。为我写劳伦斯的传记类作品夯实了基础。一个字,好!两个字,真好,三个字好得很。把这些条目先晒在这里先睹为快。等新书吧,据说封面很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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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随笔是1929年劳伦斯应英国的《建筑评论》杂志之约而写,本意是希望劳伦斯对工业文明过程中乡镇建设的杂乱无章现象进行批评,结果写成了劳伦斯最有名的随笔,经常被收入各种随笔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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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劳伦斯应《周日快报》编辑之约为其发起的《何为性感》的系列杂文供稿。劳伦斯的文章发表后受到高度评价出,认为在当代作家中,这位著名小说家和诗人对“性感”这一晦涩之词做出了“最佳分析”。后被做成单行本配以当时的性感电影明星画像作为圣诞节礼品发行。还被《名利场》等英美报刊转载。收入《劳伦斯杂文集》时题目改为《性与美》。现根据剑桥版的劳伦斯文集恢复作者最初的标题为《性感》。
3此文不是报刊约稿,劳伦斯1927年寄给代理人后一直没有发表,逝世多年后才得以收入《凤凰集》出版。
4劳伦斯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意大利出版后寄回英国时遭到检查后没收,诗集《三色紫罗兰》打印稿也在邮寄过程中遭到官方扣留。于是在1929年劳伦斯写了这篇文章表达自己的抗争姿态。但该文没有发表,死后收入《杂文集》出版。
5这篇是《每日快报》的约稿,请劳伦斯发表关于女人的观点。首先在美国的《名利场》发表,后在《每日快报》发表。
6劳伦斯这篇文章很受报刊欢迎,初稿写出后《名利场》和《周日快报》都要求他将文章扩充后在显要位置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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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夏天劳伦斯从墨西哥回到自己在美国的新墨西哥州的农场养病,这时他已经确诊患有肺结核了,等于判了死刑,因为在没有抗生素的年代肺结核被视为绝症。但他还是带病修改了长篇小说《羽蛇》,完成了话剧《大卫》的剧本。这时他感到必须思考一下小说与道德的关系,就写了这两篇文艺随笔,都是先在美国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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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写于1924年,死后在《凤凰集》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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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灵》、《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惠特曼》这三篇均选自劳伦斯的《美国经典文学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劳伦斯因娶了德国夫人而被怀疑是德国间谍,不许离开英国,作品也难以在英国出版,贫病交加,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但美国的出版社一直很关注他,为他的作品出版美国版,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美国的杂志还约他的稿子。他成了一个从未去过美国的“美国作家”。美国这个“新世界”在劳伦斯心目中简直就是天赐的迦南福地,他不断地对友人重复说那里有“希望”和“未来”,他准备战后一俟得到护照并获得离境允许就首先去美国。他打算在美国举办讲座,讲座内容自然要涉及美国文学,于是他重温少年时代就喜爱的美国文学作品,并扩大了阅读范围,边读书边写随笔,事实证明,劳伦斯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将麦尔维尔等一批美国早期作家作品归为“经典”,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从而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因此,利维斯称劳伦斯其自身时代“最优秀的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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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1916年的未完成稿,以后才从私人收藏中找到,于1988年汇入劳伦斯文集中出版。
12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辩
直觉与绘画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意大利出版私人版后就被禁止运入英国。为此劳伦斯写了这篇长文旗帜鲜明地表明明自己的态度,为自己的最后一部小说进行辩护。这之后劳伦斯画展也在伦敦遭到查封,没收了一些画作。《直觉与绘画》一文是为这次画展中展出作品所出的画册撰写的前言,标题为译者所加,原文仅为《画作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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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与《一辨》和《直觉与绘画》写于同一时期,有异曲同工之妙,由费伯-费伯出版社于192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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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写在《道德与小说》之前,两文应该是姊妹篇,分别探讨绘画与小说写作中的“道德”问题,可见劳伦斯作为颇有画家功底的作家思考问题时都是一箭双雕,绽放并蒂之花,如同晚期阶段同时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自己的绘画集并举行画展。纵观劳伦斯的一生,他的文学创作与绘画之间都有互文,相互映衬,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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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曾在1928年被《周日快报》隆重推出,配有劳伦斯画像和编者按,称劳伦斯是“我们在世的最伟大作家之一。”有出版社准备推出一个单册,但劳伦斯认为文章篇幅过短,出单册不宜,所以未出。事实上劳伦斯的几篇优秀短作品都曾经出过单册,出版薄本的单册作品在英语国家是较为普遍的出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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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劳伦斯最早的一篇思辨性随笔,写于1916年困居康沃尔时期。与《鸟语啁啾》和稍长的随笔《平和之真》是同一时期的同一风格作品。这些作品是与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相生相伴的,或许对比该小说阅读更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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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随笔大概写于1925年末,劳伦斯生前没有发表,直到1936年才收入《凤凰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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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写于美国新墨西哥。起因是劳伦斯前一年在澳大利亚看到当地报纸上刊载的一篇以“小说之未来”为题的文章,作者采访里60位英国作家,但没有采访劳伦斯。但其中一位被采访的作家却在回答问题时称劳伦斯“是他那代人里最伟大的作家”,“小说的未来掌握在他手中”。到美国后劳伦斯读了乔伊斯《尤利西斯》,评价很低,私下里称乔伊斯像一个满脑子污秽的教师。劳伦斯的美国出版商就趁机建议劳伦斯写文章批评乔伊斯,但劳伦斯说那样对乔伊斯“不公平”,拒绝公开撰文抨击乔伊斯,而是写了这篇对小说之未来的宏观论述,恰逢《国际文学图书评论文摘》向他约稿,就将这篇这篇文章发出并发表在该刊上。不过文中提到《尤利西斯》时还是略为贬低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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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秋天劳伦斯在法国旅行期间开始写作自由体诗集《三色紫罗兰》,第二年将诗集的打印稿寄给英国的代理人时遭到内政部门的检查,认为内容犯忌,予以没收。几经周折和重新打印,完整的稿件终于到达英国和美国得以出版。估计检查者仅看一遍这篇序言就可以认为这部诗集犯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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