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杂文、非虚构及其他
(2011-11-21 1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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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非虚构文化 |
分类: 俺的随笔 |
因为写一篇劳伦斯散文《鸟语啁啾》的分析文字,得以对英式散文和中式散文的区别作一考量,一点体会贴上:
《鸟语啁啾》是劳伦斯少有的纯抒情散文之一,发表于1919年,但其实完成于1917年冬春之交,写作与发表之间相隔二年,发表的过程很不顺利,甚至遭到他的朋友、批评家墨里的拒绝。私下以为,这长达两年的延宕对分析此文颇具意义。
这篇在中国读者看来声情并茂的纯散文佳作,在英语阅读的语境中或许并非锦绣文章,盖因英国或者说英语文化下人们对这种纯散文作品的认知度不高。中国文化中的文人散文历来自成一种文体,历代散文经典迭出,在近代小说出现前应该说是文学创作中与诗歌比肩鼎立的两大文体,因此一直被视作文学的主流,堪称国文文体。但在英语文学中并没有我们所理解并推崇的这种举国认可的“散文”。英语里的散文(prose)泛指一切无韵体的文学作品,包括了小说,他们的最佳散文选中常常半数以上选自名家小说片断。如果说英国作家也写我们所说的散文,这种散文或许应该是我们所说的随笔更为贴切,在英文里应该是指非虚构文学作品(non-fiction)的一种,具体说是传记、游记等大作品外的小品文或论说文或随笔,即esssay。如果说十九世纪前英国有过小品文的辉煌期,文人随笔空前流行于随着中产阶级兴起而大量出现的报刊这种大众传媒载体,到了近代,这种小品文则更多地被称作“报刊短文与时评”(journalism),连essay这个词都慎用,似乎是现代社会避免“崇高”,强调平民化的一种文化行为,因为essay总还是有故作高雅发倜傥之论的嫌疑。于是本该是“新闻”的journalism成了news report,简称news。随笔就被journalism一词所代替。连劳伦斯自己对某个作家的小说感到难入其法眼时都会用journalism一词打发之,意指其缺乏艺术水准。
可以想象,英文里的小品文的特点就是言之有物,要有真实性,每篇文章的“论”点和逻辑论说更为重要,同时强调幽默和文字游戏(特别是双关语的使用最能体现作者的机智和学识,因为英文里一音多字和一字多意现象普遍)。而中文式的状景、抒情、对仗、烘托和宏大叙事类的散文一般反倒不受英文报刊的重视,同样这样的号称美文的文字中文报纸一般也不发,往往是发表在专业的文学刊物上。而劳伦斯这篇散文恰恰是中文语境里读者喜爱的散文,但在英语读者眼里可能显得过于空灵甚至言之无物、华而不实。这种文化差异望读者明察。这或许可以说明,为什么劳伦斯这样的文学大师至今在英语世界里还没有出版过一个体例规范的大众散文选本,他的散文作品都是包括在他的非虚构作品的年代版里出版的,不是作为文学作品出版,仅仅是被看作journalism而已,无法与其小说和诗歌媲美,甚至不如他的日记有史料价值。我翻译其散文时要在这些文集里广为遴选方可拿出不同的选本来,可以说在这方面中国出版的劳伦斯散文随笔选本要比英语国家出版的要丰富广泛,这完全是劳伦斯在不同的语境下受到重视的一个重要证据。我戏称其散文是英伦奇葩墙外香。
但劳伦斯富有东方神韵的这种“美文”只有《鸟语啁啾》、《夜莺》和《花季托斯卡纳》三篇。前两篇是声情并茂之作,节奏鲜明,乐感悠扬,后者则是落英如瀑、馥郁芬芳的佳构。但在英语文化传统的制约下,他也只写了三篇这类文字。其余的大量随笔多是情理并重的论说文,一般被称作journalism,有些被称作essay,甚至仅仅被称作article。还有就是书评。这些在英文中都统统算做非虚构作品,听着与文学无关,倒象是技术词。真正的美文确实很少有人写,所以英文里没有这样的词汇,似乎法文的belles- lettres还能大概表达这个意思,就被收入英文词汇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