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那条闲庭信步的狗……
(2011-05-20 1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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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睡梦中忽被邻家的一阵狗叫惊醒,或者是恰好醒来便听到了那阵狂吠,总之就此再也没有睡着。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墙,于是想到了狗,狗叫,“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记忆中,狗除了看门、狩猎等功用外,在文化的层面上多半缺乏褒义的成分,诸如为虎作伥的走狗,无需哀其不幸的丧家狗,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史有前例的狗崽子,等等。而中国成语则更是将狗贬得几乎一无是处,倘若狐群狗党、鸡鸣狗盗等还算不上是“狗身攻击”的话,那么一一数落狗头(军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犬牙(鹰爪)、(狼心)狗肺、狗尾(续貂),甚至连狗皮(膏药)、狗屁(不通)之类也不放过,则可谓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描摩狗了。或有人认为不然,并举出“犬马之心”为证。其实那狗(马之)心终究不过是奴才之心,“封建”之后的人是断不该以“狗心”为褒义的。
然而,即便如此,狗如今还是风光了起来。黄昏遛狗正在成为都市一景。应运而生的狗市、狗食、狗书等等狗文化,简直让人觉得“狗眼看人”已经过时,当提防的倒是自己千万不要“人眼看狗”,因为这些被遛的狗本身多半与它们的大户主子一样,也是很有些身价的,尤其是那些拥有像汽车牌照一样难得的“户口”的狗们。
遛狗,狗仗人势—人仗狗势的六足散步。
也许,这话说得太刻薄了点,因为养狗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为了附庸风雅,更不只是为了遛狗。虽然谁也不愿承认自己喜欢做奴才,但这世上毕竟总还有人需要奴才。孤家寡人的寂寞导致杯弓蛇影的恐惧,倘若拥有唯命是从的奴才(其实并不难找),那心里便可少许多寂寞恐惧,而狗实在不失为最最奴才的,或者说最最奴才的便也是最最狗的。
于是这都市里便多了许多的狗。它们外出遛达,灵敏的嗅觉几乎可把每个过往行人的体味辨析。或有遇上不快意的,便会本能地狂吠几声(向主子请示汇报),甚或朝目标直扑而去——据报道,仅上海广州去年被狗咬伤的人便高达六万之众——平均每十分钟伤人一个。
狗很风光,狗患却也因此而生。因为狗“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狗之咬人正如狗改不了吃屎一样,因此要消除狗患除了痛打之外别无办法——期待主子来烹走狗,那得以更多的人被狗咬为代价,且多半只是种虚望,所以鲁迅先生断然不予狗以“费厄泼赖”,认为“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