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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版权,版权和银子和良心!

(2009-01-04 0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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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

少年文艺

文化

分类: 嘲嘲闹闹

  新年一过,偶然在网上发现上海的《少年文艺》(阅读前线)去年第7期选用了我年少时代用毕冰宾的本名发表在《儿童文学》上的一篇儿童小说译文。这篇东东很招人待见,发表后仅我发现的就被“选用”三次了,都是当时的主编康文信兄给改的篇名吸引人啊,他给改成了《弗兰克先生是个女的》!这么多年,我得一直感谢老康哥。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用了,但既不给我刊物,也不发银子,根本不理睬我这个种粮食的农民。打电话过去,态度很好,说:我们刊物上有声明的,很多作者译者联系不上,请发现后找我们。亲爱的上海编辑,这都2009年了,您们的版权意识还停留在1990年代,那时中国没有加入伯尔尼公约,更没有加入世贸组织,出版可以随便选用别人的东西,绝不理会作者译者;后来改为在书后刊物后面发告示,让大家纷纷来找小钱要。怎么到2009年,我们大上海的刊物还这样做?都后殖民时代了,上海一贯标榜是被殖民最舒服的中国城市,换言说最“与国际接轨”,弄得大街小巷都跟欧洲似的,可我们的一些欧洲城里的出版家就是脑子没与国际接轨,还能这么做,这么说,让俺农民没脾气。

    说个真欧洲人的版权故事吧,看看人家: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学院汉学教师亚历山大,小伙子是研究巴金得的博士,在《文汇读书周报》上用中文发表过论巴金的文章,人家中文地道,法律观念也地道。他辛苦地翻译了一大本“中国现当代小说选”,翻译前就辛辛苦苦给收入集子里的几十个作者写信征得同意,实在找不到的如冰心等逝世作家,就托我找作家协会的人想法弄到其后人的地址和授权,还有的逝世作家如方季,就是找不到后人,就跟作家协会说好,同意他翻译,出书后由作家协会负责帮助联系。

     后来这书据说销量不好,出版社亏本出版,他分文不取,他又给大家写信说明情况,征得大家同意放弃稿酬出版,但保证每人能得到一册书。哥们辛苦地用中文一笔一划地写长信,真是认真得让你感动。

     就这样来回折腾了个六够他基本上拿到了所有人的授权,这才进入出版过程。据说因为2009年的法兰克福书展上中国是主宾国,所以这书才找到了出版社得以在2009年出版,小伙子终于踏实了。跟这个欧洲汉学老师比,我们的版权意识,我们对作者译者的尊重,有多少?与国际接轨不是光把街道商店装修成欧洲样就行的事。再想想,其实很简单,什么国际接轨,那时硬性的法律制约,其根本就是个尊重不尊重别人的良心的软问题。一句话:做人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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