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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种菜,勉强糊口。荒蛮的康沃尔却有着迷人的自然景色:天蓝水净,野花遍地,尤其是那铺天盖地的紫红色石楠花丛,与碧蓝的海水和浅绿的逶迤山影组成了粗犷妖艳的康沃尔景观。劳伦斯感到了康沃尔的某种魔力:这寂静的荒野,拍岸的狂涛,原始的处女地,让人想到伊甸园。所以劳伦斯说,他在康沃尔有一种通灵的感觉。在这捉襟见肘,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里,劳伦斯仍然笔耕不辍,完成了另一部号称探索现代人方寸乾坤的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但这部文稿在伦敦的各大出版社旅行数月,最终仍遭退稿(四年后才在美国出版私人征订版),理由很简单,劳伦斯是有“前科”的作家,哪个出版社都不敢承担再次禁书的后果。彼时他能够在英国出版的只有前几年创作的爱情诗和意大利游记这类销量很小、版税很少的非小说作品,既不能给他带来声誉,也不能改善他的贫困状况。
劳伦斯受着官方和右翼文化势力的打压和扼杀,他们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他唯一能够亲近的文化界人士是自由派即著名的剑桥-布鲁姆斯伯里文人圈子,这是那个时期英国文化的良心之所在,也是英国文化艺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亦持反对态度。但这些人在生活态度、社会观念和文学理念上又令劳伦斯感到无法溶入,与他们的分歧导致关系决裂。这个圈子里的主要人物如罗素、福斯特、凯恩斯和女施主墨 雷尔夫人等文化名流和年轻的艺术家都曾对他垂青,他也对他们有过爱慕、敬重,也受惠于他们。但他出身低微,自尊心不容任何怠慢,甚至不容任何人的降尊纡贵,久而久之,一旦平视这些文化精英,也就难免发现他们身上人性的弱点或污点,以他的苛刻和尖锐,无法与之为伍,也就是自然的事了。反之,劳伦斯在剑桥-布鲁姆斯伯里文人的眼中本就是一个外省穷才子,出于对一个写作天才的爱护他们对他悲悯为怀,关爱有加,但不料这小镇工人的儿子自视甚高,还挟出身于德国衰落贵族之家的妻子以自重。那个与他私奔后结婚的德国妻子弗里达也没有为人妻应有的谦卑,时时处处插话插手,很不合时宜,甚至成了劳伦斯与大家交流的障碍,大家渐渐冷落甚至恶意中伤劳伦斯也就不足为奇。福斯特在给劳伦斯的一封绝交信中表示他仍乐意与作家劳伦斯交往,但决不同“劳伦斯夫妻店”打交道,极力排斥弗里达参与劳伦斯的社交活动。还有劳伦斯察觉出这个文人圈子里南风颇盛,两相对照之下,他亦发现了自身的断袖倾向,以他的道德标准,这无异于洪水猛兽,理智上他努力与之决裂以求得自身清白。劳伦斯在道德上的恐惧也是他与这个强大的文人圈子失和的原因之一。
劳伦斯因此而失去了在英国文化界唯一的强力支柱,只能作为一个拮据的写作个体,靠着几个边缘文化人和还算善解人意的代理人的周旋,在人心叵测的英国文坛上苦苦沉浮,陷于随时都被淹没的危险境地。有人说,与这个文人圈子的决裂使劳伦斯得到文坛承认的时间推迟了二十年。不仅如此,劳伦斯对当年文坛上的主流巨擘如萧伯纳、班奈特和威尔斯也不曾有攀附之举,反倒时而表示出对他们作品的不屑。这种处世态度本身就将自己置于孤家寡人的境地。我们可以说是天性使然,也可以称之为“文人相轻”,但在劳伦斯刚刚开始步入文坛的时候,在别人眼里他是不具备“相轻”资本的,只能被上流文人看作是少年狂妄,遭到孤立被认为是咎由自取。对于1910年代中期的这段恩怨,任何人都难以做出公断,只能留给历史。如果劳伦斯的妻子不是弗里达,如果弗里达甘做“贤妻良母”,如果劳伦斯本人不那么偏激、不压抑自我去殉道,如果那些上流文人多点平常心和爱心……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令人扼腕。作为后人和外国学者,重要的不是试图公断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文人感情纠纷,而是了解真相,从中总结一些共性的教训:文人之间到底该怎样相处才算适度,总体上处于社会弱势的文人们该怎样既相互关爱、拔茅连茹又不因过从甚密而导致琐碎世俗甚至在异性和同性感情上纠缠不清。但无论如何,劳伦斯是处于弱势但又不甘雌伏的,因此是更多受到伤害的一方,劳伦斯也因此心生报复,在《恋爱中的女人》一书中“就近取材”,将几个熟人做了小说人物的“模特”,差点引起名誉官司,其中一人的诉讼威胁还是以劳伦斯赔付其50英镑并将小说人物的外貌做了修改而私了的。
此时劳伦斯唯一的救命草就是美国。从他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开始,美国的出版社就一直很关注他,为他的作品出版美国版。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美国的杂志还约他的稿子。他成了一个从未去过美国的名副其实的美国作家。不难想象,当他在英国几乎陷入了天不应、地不灵的绝境中时,这片同文同种的“新大陆”对他伸出的哪怕一只再细弱的手都象苍天开眼。美国这个“新世界”在劳伦斯心目中简直就是天赐的迦南福地,他不断地对友人重复那里有“希望”和“未来”,他准备战后一俟得到护照并获得允许离境就首先去美国。这个契机促使他重温少年时代就喜爱的美国文学作品,并扩大了阅读范围,边读边写读书随笔,这同时也是为自己移居美国后做一系列的文学讲演做准备。事实证明,劳伦斯此举不仅在当年傲视一切的大英帝国是首创,他甚至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将麦尔维尔等一批美国早期作家归纳为“经典”,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就是这种无奈中的阅读让劳伦斯写出了一部不朽的文学批评集,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可见一部杰出的作品并非出自杰出的动机,而是缘于际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尤其是对当年几乎弹尽粮绝为英人所不齿的异类作家劳伦斯来说更是如此,他是背水一战,绝处逢生。
在《英国评论》上发表的个把篇什并未引起英国文学界的瞩目,作为一个名誉扫地的作家,他的随笔也没有获得出版界的青睐在英国出版。劳伦斯则报复性地决定今后他的书都首先在美国出,只让英国喝第二锅汤,英国人不配当他的第一读者。当劳伦斯获得了去美国的机会后,他决定乘船南下绕道太平洋赴美。于是这本书不断的修改和重写过程揉进了劳伦斯周游世界的感受(如塔西提岛和南太平洋的经历为他评论达纳和麦尔维尔的海洋作品提供了难得的感性认识)。而到达美国后他又有了较长的时间修改甚至重写,对美国实地的感受自然发散在字里行间。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书中对美国和美国人性格的评论和讥讽。
劳伦斯的其他文学批评随笔和画论随笔则散见于各个时期,但从时间上看集中在1925年前后和他生命的最后两年1928-1929年。1925年是劳伦斯长篇小说的一个“休耕年”,他似乎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今后的创作方向问题,因此写下了一系列关于小说和道德方面的创作随笔,探讨小说的真谛,为今后创作上的突破进行理论准备。也就在这时,从16岁开始长期困扰折磨他的气管炎和肺炎终于被确诊为肺结核三期,在没有发明出抗生素的年代,这等于宣判了他的死刑。眼看大限将至,自己还在创作上徘徊,劳伦斯肯定心急如焚。
他是不甘心自己长时间内写不出力作的。1920年《恋爱中的女人》出版后并未引起轰动;后来的《迷途女》被认为是为钱而写的平平之作;《亚伦之笛》、《袋鼠》和《羽蛇》虽然独具匠心,但一时难为圈内人士认可,评论寥寥,且抨击者为多;《林中青年》是与别人的合作,乏善可陈。而他一系列的中短篇小说和游记等并非他的根本关切。他的写作,特别是长篇小说的写作,才是他的生命支柱,这来源于他对长篇小说的本能认知。查出肺结核三期后,他在给澳大利亚女作家莫莉·斯金纳的信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