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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学者之中。学界朋友预言,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会成为专家也未可知。后来因
为调动工作而有了几个月的时光真空,在那种极度的自由状态下创作欲复萌,重
作冯妇,写了长篇小说《混在北京》。
写了知识分子在特定环境下心灵的扭曲及行为的委琐。曾同为雅士的人们向我投
来陌生的目光:一个劳伦斯学者不该写这样的小说。
淋漓。它让我在论文和翻译之外找到了另外一种狂喜,它与我的学者生涯无关,
与训练有素的理性风格无关。
你的作品在多大程度上受了劳伦斯的影响?回答是:似乎没有,至少《混在北京》
没有。
讨听众期待心理的喜欢。一个小小的小说作者,怎么可能不受他挚爱有加并潜心
研读的外国大作家的影响呢?
影响,这决不是避免抄袭之嫌的托词。它或许能说明一个人文学人格的分裂。
/野渡无人舟自横”,颇得几分士大夫情调。再把玩几篇三十年代文人小品,也
感到几分超脱。但充其量是个“隐在的读者”而已,决作不来那样的诗或散文。
至于劳伦斯文学,我是它更为成功的“隐在读者”,随之痛苦与狂喜。
操笔小说时,那产品的模样与我为之赏心悦目的洋的古的文学就会大相径庭。
象俗语,可以并行不悖。从现象上说,是一个出身于底层的知识分子对文化的渴
求和对“根”的依恋并行。从文学人格的意义上说,这是两种快感的享受,因为
分裂才有完整的文学人格。
嫌我滑向俚俗的朋友因见我仍然清苦地翻译外国文学而发现我不失“清高”,渐
渐通了款曲。当然,他们同我打交道,认同的仍然是“高雅”的黑马,绝口不提
《混在北京》。他们“爱憎”如此分明,把个分裂的我一刀切齐,令我感动也让
我无奈。我只能说:一个人能让别人有时喜欢他的一部分,甚至永远喜欢他
的一部分,但绝非喜欢他的全部。能让别人永远同你的一部分打交道,这已经很
不容易,因此我很珍惜这部分的情谊,尽管我坚持我分裂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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