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揠苗助长的报应!”
(2010-05-02 20:36:00)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网络流行语告诫人们,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付出或报应。换句话说,你栽下了什么树,终究会收获什么果子。为获取奥运奖牌,可以用障眼法蒙蔽奥委会和世人的眼睛一时,却没法蒙蔽一世。造假行一旦为被发现,距离遭到报应也就为时不远了。十一年前的悉尼奥运会,开出了一张迟到的罚单。
当地时间4月28日,国际奥委会官方宣布,因参加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中国女子体操队中包括了当年未满16周岁的选手董芳霄,剥夺中国队所获得的体操女子团体铜牌,改授美国。(中新网4月29日电)
曾经的国家荣誉变成了现在的国家羞耻,我们的国家形象也因此受到明显损害,国家体育总局的官员是否感到痛心,不得而知。被媒体广为援引的是今年3月国际体联的调查结果公布后,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罗超毅推卸责任的言辞,认为是董芳霄个人及家人的行为。现在,有必要再次反思此事,团体的奥运奖牌被取消,体育总局有没有责任。
先来假设没有责任。如果官方的说法成立,确实是运动员个人及其家人隐瞒了年龄,是不是体育总局真的不该被问责?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一个人的出生年龄,一经注册再去修改则有点麻烦,首先要到居委会(村委会)、出生医院开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手续。如果是造假的修改,这个行为显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名副其实的集体行为。没有理由改动年龄,诚如网友反问的那样:“你当人家户藉民警是白痴,年龄说改就改?”即便是户籍警改动居民年龄很随意,体育总局在招募运动员时也该核对一下,没有核对或者没有核对清楚也有渎职之嫌,怎么可能说那是运动员个人和家人的问题?今天中国体操运动遭到的报应,是否与体育主管部门当初的不够负责有关?某届农运会的运动员身份大面积造假,从侧面证明了体育管理部门的渎职。
再来假设有责任。一个成名的运动员从接受基本的训练到最终的成名,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年龄造假对于中青年人可能不易于识别,但未成年人的年龄造假,三岁的年龄,目测也该有个大致的结论。体育总局如果明知运动员的年龄不实,理应在出国参赛报名前予以剔除。没有把好关,暴露出的问题只有一个:将奖牌数量看得比国家诚信还重要百倍,为此不惜铤而走险,默许乃至帮助运动员年龄造假。如此“揠苗助长”,荣耀一时,耻辱数载,究竟得耶失耶,不言自明。对此网上一片批评的声音:“相信孩子没有错。”“出成绩了是他们,一出丑闻,马上就说是运动员个人的。”“操运动管理中心和总局的领导应该站出来问责了!”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一项国家扶植的事业,一项全球参与的事业,没有规矩如何成方圆。规矩需要每个国家的每个参与者遵守,破坏了这个规矩将危及到该事业的健康发展。就体育事业来说,竞技不是目的,奖牌更不是目的。一个国家如果为奖牌而疯狂,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被发现问题后不是真诚道歉,而是推诿责任,这是在制造笑话。“个人行为?全世界都在笑话你,你还讲笑话!”“我们有很多问题为什么不能正视?”
“当初为了脸面,现在的脸面又何在?”“这张脸可扔的远,都扔出国啦。”
失信者早晚要受到报应。如今,悉尼奥运会的体操团体奖牌被没收,这样的报应虽然姗姗来迟,但来了未必是坏事,毕竟,由此让我们懂得违规要付出代价。不信报应,那才是最大的无知!
http://www.art1.swust.edu.cn:1188/baokan/2010-4-29/XiKePingLun-YanJiuShiYaMiaoChuChangDeBaoYi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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