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如古树的尴尬何日是尽头?
(2009-11-19 14:08:40)
一旦发生火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文化宫内的20棵古树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从17日起,这份由某民营企业投保的保险合同正式生效,保额400万元,这是重庆市首次为古树投保。据最新统计,该市现存古树一共9102棵。市林业局给每一棵古树都编制了身份号码,实行计算机管理,实施挂牌保护。(《重庆晚报》11月18日)
重庆的古树真幸福,我不由得羡慕起来。羡慕的同时,还萌发了临渊羡鱼的念头:重庆的古树如此幸运,重庆矿工的命如果也像古树那样身价不低于20万元,该多好?11月15日那天,西南科技大学一个大四的学生接到家里的电话,其父亲在遭遇矿难丧命,他旋即动身返回重庆奉节县。16日下午,他从四川绵阳赶到重庆奉节县草塘镇大傍村,他父亲是在那里一家极小的煤矿出事的。矿主马丛富(音)的矿井,仅有三名矿工,这次遇难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我这个学生的父亲。当天下午矿主答应给5万元了事。晚上,赔偿金额数字降到4万元,另外帮着将遗体运回遇难者家里。夜深了,父亲的尸体还晾在井口,学生打电话问我怎么办。学生告诉我,矿主说他没有多少钱。如果报案,可能拿不到什么钱……中国公民的命,怎么如此廉价,并且还在廉价中贬值?直到17日夜里,地方政府和县安监局介入谈判,赔偿数字还是没有提升的空间。
一位中国公民的性命,在重庆奉节县的非法小煤窑那里,竟然连重庆市区一株古树都不如,并且仅相当于四分之一的树价,这是谁的悲哀?一个还未出校门的学生,到外地料理父亲的后事,一边是喊穷的矿主,一边是被晾在井口的父亲的遗体,深更半夜,这个孩子那晚是如何度过的,我不敢想像。在校的大学生,尚且纷纷解囊,为同学家的不幸而献爱心,而矿主和当地政府,在介入后居然也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怎不令人心酸?
古树是实体的文物,有投保的必要。活人不是文物,但他们有生命的尊严,有法定的权利。为什么在遇到不测之后,他们的遗体这具最珍贵的文物,竟然如此廉价?非法的矿井,封了这么多年,还在开着;煤矿监管部门,竟然默许一个献出了生命的矿工的黑市价格——4万元?这样的尴尬何日能够得到扭转,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如果无法被改变,会有更多的人命贱于古树。人命越是贬值,恶性循环将会越来越严重。那时,最终为命贱买单的就不是煤矿的矿主、不是县镇政府和安监部门了。
古树可以被民营企业投保,提升古树的身价;普通民众的生命安全,又该由谁来投保?生命安全得不到起码的保障,人活着时没有享受做人的尊严;遇难后无法得到基本的尊重,像这样的历史性尴尬,该画上句号了!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11-18/XiKePingLun-RenBuRuGuShuDeGanGaHeRiShiJinTou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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