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断免费洗衣粉为哪般?
(2009-03-24 13: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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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从刚懂事时,我们就被告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事实真的如此吗?似乎不然。到乡下免费义诊的白大褂们,在城市街头搞促销的,据说都是在免费服务。特别是促销活动,免费派送一些礼品,早已成了明规则。我们开始糊涂了,到底是儿时父母的教育出现了偏差,还是如今的一些免费馈赠或义务服务隐藏着杀机?看看下面这则新闻,也许就知道了答案。
3月22日上午9时许,重庆某公司在原涪陵中山宾馆底楼的会议室发放宣传促销礼品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2死11伤,其中2人重伤。当晚记者在现场看到,踩踏事故就发生在会议室楼梯上,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只有被挤坏的楼梯扶手,还在那里摇摇欲坠。中山宾馆的周围已经是一片废墟。(《成都商报》3月22日报道)
“免费发洗衣粉的。”“楼梯上都是人,围了几层,大家都想往里挤。”“去的大多数是老婆婆,受伤的也多是老婆婆。”“有人被踩在下面,有人鞋被踩丢,场面吓人得很。”报道中的这四段直接引语,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促销现场的图景:为了免费领取一袋价值两三元钱的洗衣粉,当地上了年纪的老婆婆们成了抢购的主力军。人被挤掉了楼梯,有人丧命,有人重伤,死伤13人的惨案的导火索,竟然是一袋免费洗衣粉!该如何评述这个惨案,真的有点棘手。批评商家不该把活动搞在宾馆,抨击会议营销模式,指责老婆婆们的贪心,都有一定道理,却又总觉得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魂断免费洗衣粉事件悲剧的最终发生?
表面上看,是商家的组织不当和踩踏事件中的那些老婆婆们的贫困所致。我不否认,如果商家能够事先考虑到出现险象的可能性,将促销活动改在露天进行,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或者,选择的宾馆稍大一点,楼房稍新一点,风险也可能降低了。但这未必能成根本上杜绝踩踏事件。商业促销引发的踩踏事件,这不是第一起。有些大型的商场搞促销,依然有过踩踏的惨剧。血的代价,不是门的宽窄可以完全避免的。大型招聘会引发的踩踏事故,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同样,贫困也未必是真正的元凶。当代生活的时艰,尤其是像重庆这样的直辖市,即便再贫寒,怕是也没有达到买不起一袋洗衣粉的地步。所以,“生活多艰,有便宜货就得拼命去抢”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蒙骗老年人为主的会议营销模式”固然缺德,但这种模式本身也不是夺命的祸首。商家旨在谋利,一次踩踏造成的损失,肯定不是商家所期望的。毕竟,他们是最终命案最终的买单者。
真正的原因,我觉得还是经济伦理观念的丧失。没有伦理的世界是动物世界,动物世界也未必没有伦理的影子。伦理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什么东西该拿,什么东西不该拿;什么便宜可以占,什么便宜不能占,法律管不了的,经济伦理可以予以约束。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人,追逐的经济目标不尽相同,他们的经济伦理观念也有所区别。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从情感上无可厚非,若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审视,无食无儿未必是扑枣合法性的理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获取前取得别人的同意是前提。对于别人免费派发的东西,如洗衣粉之类的小玩意,若懂得洗衣粉是钓鱼的鱼饵,兴许就犯不上去舍命争抢了。小小的贪欲,有时往往是夺命的动因。
占便宜心理,和经济伦理格格不入。魂断免费洗衣粉的两位老婆婆,用生命的代价再次验证了这个简单的道理。利用民众喜欢占小便宜心理的商家,该帮助消费者纠正这个不良的心理,纵容了这种心理同样是不道德的。最终为此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也是公平的。免费洗衣粉酿成的命案,这是最后的句号吗?我有点不自信。
新闻链接:http://e.cdqss.com/html/2009-03/23/content_34074.htm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3-23/XiKePingLun-HunDuanMianBiXiYiFenWeiNaBanA.htm
3月22日上午9时许,重庆某公司在原涪陵中山宾馆底楼的会议室发放宣传促销礼品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2死11伤,其中2人重伤。当晚记者在现场看到,踩踏事故就发生在会议室楼梯上,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只有被挤坏的楼梯扶手,还在那里摇摇欲坠。中山宾馆的周围已经是一片废墟。(《成都商报》3月22日报道)
“免费发洗衣粉的。”“楼梯上都是人,围了几层,大家都想往里挤。”“去的大多数是老婆婆,受伤的也多是老婆婆。”“有人被踩在下面,有人鞋被踩丢,场面吓人得很。”报道中的这四段直接引语,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促销现场的图景:为了免费领取一袋价值两三元钱的洗衣粉,当地上了年纪的老婆婆们成了抢购的主力军。人被挤掉了楼梯,有人丧命,有人重伤,死伤13人的惨案的导火索,竟然是一袋免费洗衣粉!该如何评述这个惨案,真的有点棘手。批评商家不该把活动搞在宾馆,抨击会议营销模式,指责老婆婆们的贪心,都有一定道理,却又总觉得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魂断免费洗衣粉事件悲剧的最终发生?
表面上看,是商家的组织不当和踩踏事件中的那些老婆婆们的贫困所致。我不否认,如果商家能够事先考虑到出现险象的可能性,将促销活动改在露天进行,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或者,选择的宾馆稍大一点,楼房稍新一点,风险也可能降低了。但这未必能成根本上杜绝踩踏事件。商业促销引发的踩踏事件,这不是第一起。有些大型的商场搞促销,依然有过踩踏的惨剧。血的代价,不是门的宽窄可以完全避免的。大型招聘会引发的踩踏事故,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同样,贫困也未必是真正的元凶。当代生活的时艰,尤其是像重庆这样的直辖市,即便再贫寒,怕是也没有达到买不起一袋洗衣粉的地步。所以,“生活多艰,有便宜货就得拼命去抢”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蒙骗老年人为主的会议营销模式”固然缺德,但这种模式本身也不是夺命的祸首。商家旨在谋利,一次踩踏造成的损失,肯定不是商家所期望的。毕竟,他们是最终命案最终的买单者。
真正的原因,我觉得还是经济伦理观念的丧失。没有伦理的世界是动物世界,动物世界也未必没有伦理的影子。伦理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什么东西该拿,什么东西不该拿;什么便宜可以占,什么便宜不能占,法律管不了的,经济伦理可以予以约束。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人,追逐的经济目标不尽相同,他们的经济伦理观念也有所区别。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从情感上无可厚非,若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审视,无食无儿未必是扑枣合法性的理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获取前取得别人的同意是前提。对于别人免费派发的东西,如洗衣粉之类的小玩意,若懂得洗衣粉是钓鱼的鱼饵,兴许就犯不上去舍命争抢了。小小的贪欲,有时往往是夺命的动因。
占便宜心理,和经济伦理格格不入。魂断免费洗衣粉的两位老婆婆,用生命的代价再次验证了这个简单的道理。利用民众喜欢占小便宜心理的商家,该帮助消费者纠正这个不良的心理,纵容了这种心理同样是不道德的。最终为此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也是公平的。免费洗衣粉酿成的命案,这是最后的句号吗?我有点不自信。
新闻链接:http://e.cdqss.com/html/2009-03/23/content_34074.htm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3-23/XiKePingLun-HunDuanMianBiXiYiFenW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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