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接受了周正龙的吃请?
(2008-09-28 1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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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7日,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周正龙的上述指控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广州日报》2008年9月28日)
周正龙案在舆论的一片质疑声中画上了第一个句号。如果没人上诉,新的千古谜团现在开始计时。活着的人尚且不知道真相,除非后人有本事时光倒流,否则,怕是谜上加谜,悬置到永远吧。
对于周案本身的是与非,已经有太多的评论,笔者无意继续画蛇添足,而是对庭审时公诉人和周正龙的一句对话感兴趣。公诉人问:“2万元奖励花在哪里了?”周答:“都用在招待记者上面了,只剩下了几百块。”
周家并不富裕。周正龙拍虎,当初也是为弄几个钱补贴家用。到手的2万元奖金,一度让周正龙成了“万元户”。现在,按照周正龙的说话,这笔钱只剩下几百元,其余的全部用于招待记者。此时此刻,没见任何一位到周家采访周正龙的记者站出来澄清是非,反而给公众留下了想像的空间。“2万元钱都招待记者了,这句话含义深刻!”“都用在招待记者上面了,只剩下了几百块……记者猛于虎。”网上的此类言论不多,反映出的问题是,如果记者享用了周正龙提供的“免费午餐”,显然违反了起码的新闻职业道德。几个月的时间,在乡村吃掉1.9万多元的餐费,几近吃垮周正龙,令人深思。
接受被采访对象的款待,对新闻的客观性构成潜在威胁。华南虎照事件,将周正龙推进了舆论的漩涡。采访像周正龙这样有争议性的人物,要保证新闻的客观性,记者有必要和周正龙保持一定距离,包括不接受周正龙安排的饭菜。吃了周正龙安排的饭菜,要么影响新闻的客观性,要么伤害周正龙的感情。诚如有人所说:“这些无良记者太不要脸了,吃着人家喝着人家还害人家。”
应该说,采访周正龙的记者,并不比周正龙的经济条件更差。换言之,自己掏腰包吃顿饭,还是不成问题的,何况出差采访还有补贴。也许有人会说,在镇坪县的乡下,记者人生地不熟的,找个吃饭的地方并不容易。这是事实。不过,现在的乡下,基本上都有小餐馆的。即便没有,一天的采访,自己随身携带一些矿泉水和干粮的,也不至于太难。如果纯粹是不熟悉寻找吃饭的路线,由周正龙当向导,结账时记者拒绝周正龙买单总归可以吧。也许有这样的廉洁奉公的记者,遗憾的是,为数不多。否则,周正龙的这笔“奖金”,断不至于绝大部分耗费在招待记者的嘴了。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记者是社会良心的象征。媒体的公信力,新闻工作者的公众形象,主要靠记者的言行来取得。采访周正龙这样一个小人物尚且吃得下去人家的饭,如果去企业采访,那不是更大的享受吗?现在,差不多“吃垮”了周正龙,而记者的报道又保持了真实与客观,对周正龙而言,他心里的记者形象又该是个啥模样呢?周正龙没说,但从他的言词中已经流露了不满。公众对记者“大吃”周正龙,同样表示不满。对此,那些吃过周正龙的记者们不该集体失语。如果判决周正龙退款,再交2000元罚金,记者们是否考虑过自觉送回自己的饭钱呢?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l/2008-09-28/042616373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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