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黑恶势力缘何不“嫌弃”基层政权?

(2008-05-07 10:19:24)
标签:

杂谈

过去,人们谈虎色变。如今,野生的老虎不多了,公园里圈养的老虎伤人的概率极低,也就鲜见有谈虎色变者。不过,另一种“老虎”又冒了出来,其数量比自然界中的老虎多多了,这就是黑恶势力(据最高检透露,两年多来,全国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932件29525人,说黑恶势力多于老虎,不该是夸张吧?)。谈“黑”色变,正在变成当代人的一大“常识”之势。


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日前介绍,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处于活跃期,并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其中包括极力向基层政权领域渗透,出现了跨区域勾连聚合的苗头等。朱孝清要求各地要深挖彻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对“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查处工作。(《新京报》2008年5月7日)


黑恶势力自古就有,历来是一个社会肿瘤。法治时代,并没给黑恶势力留下生存的合法空间。既然如此,黑恶势力缘何还能在不适合其生存的环境内存续,并且有“做大做强”的苗头,连最高检也不得不承认需要加大打击力度?以此同时,人们不禁要问,黑恶势力这个“社会肿瘤”是怎么“长大”的?


我的答案是,“不厌食”,“不嫌弃巴结拉拢官员职位的卑微”,乃其真正的“生存之道”。也许,这与黑恶势力自己的“出身”有关。无论古今中外,没有哪个黑恶势力的老大出身名门,拥有天然的“贵族”身份。相反,都是从底层发迹的。随着私欲的无限膨胀,为达到一己之目的,逐渐变得不折手段,最终染黑,成为社会的异己力量。或许因为这个缘故,所有的黑恶势力,是世间真正的“变色龙”,在有权有势者面前,它可以摇尾乞怜,可以俯首听命,可以奴颜卑膝;在普通民众面前,它则凶相毕露,张牙舞爪,为非作歹。为了私欲,黑恶势力能伸能屈、能大能小。高官,它巴结;小官,它也不嫌弃,照样讨好奉承,因为小官并非不能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好处。哪怕是一个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黑恶势力照样“礼贤下士”,只要这些村官能够让黑恶势力赚到最多的真金白银。


艺术是生活的镜子,因为艺术源自生活。影视作品中的一些黑恶势力,不管是渗透于市府还是公安机关,都是为了牟取巨额利润。权力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为了能借伞发财,黑恶势力岂能不对权贵献媚?据最高检公布的数字,近两年全国立案侦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85件101人。这个数字不知是最高检直接办理的还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承办的。如果是后者,可能漏网之鱼太多了,不然,朱副检察长也不会强调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领域渗透的严重性。如果是前者,则这个说法未免过于夸张了。中国之大,黑恶犯罪案件之多,难道只有这点“保护伞”?要知道,没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几乎是不可能长期生存在一个地方的,除非它们是流窜作案。而事实上,时下绝大多数的黑恶势力,都是地方性,在一个地盘上长时间盘踞的。如此土著势力,没有地方政权的暗中“呵护”,能成气候才是咄咄怪事!


黑恶势力首先贪的是钱,其次才是权。在它的翅膀还不硬棒的时候,权势就是滋养它长大的“奶水”,它自然没资格“嫌弃”基层政权的权小了。一旦它羽毛丰满,会不会挑食专吃权贵,则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了。所以,铲除黑恶势力,还得从它在基层政权的怀抱里暗中“吃奶”的时候开始。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5-07/030515489553.shtml
http://news.163.com/08/0507/03/4BAEAO8G0001124J.html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