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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看待外来的“创作干涉”?

(2008-03-16 1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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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06年底,德国汉学家顾彬对中国当代文学“垃圾论”的批评曾引起广泛争议,近日他在澳门接受采访时,将矛头对准了中国文坛的普遍现象——作家写剧本。顾彬认为,剧本不是文学,由于对创作的限制太多,作家一旦写了剧本也就丧失了对文学的崇敬和起码的尊严;他还指责中国作家不学无术,一有空就喝酒、吃饭。(《燕赵都市报》2008年3月16日)


顾老头,这位德国的老头,频频将批评的矛头对准中国作家,不仅伤害中国作家的自尊,也很让整个中国人脸上有点挂不住:中国的当代作品,迄今没有发现文学名著的“苗子”,是事实。但若就此否认整个中国当代文学,和顾老头的西方式偏见不无关系。


没人欢迎“外来的干涉”,政治干涉如此,文学创作亦然。这一次,顾老头批评中国作家不该以写剧本为生,称这种写作是“出卖自己”。他的这个观点,国人的作家,有认可的,更多的是反对的声音,绝对顾彬是“盲人摸象”。依笔者之见,顾老头的言论,虽然形式上有干涉中国文学创作“内政”之嫌,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一次顾老头说的有道理。


对作家而言,文学创作的指向是实现个人有价值的人生。这是文学创作的特质。古今中外,但凡在历史上有所成就的作家,无不是将创作当成个人的事业,为此献出自己毕生的精力和心血。曹雪芹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与其说是一个作家创作心态的表白,不如说是伟大作家的“集体述职”。文字不含血,作品不能“怀胎十年”,能成为名著的,在历史上还不多见。遗憾的是,按照这个标准,当代的中国作家们可能“太有才”了。一年一个大部头,半年弄出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剧本,已经是一个时代的风尚。然而,“时尚”的背后,是作家富翁阶层的形成。知识产权时代,作家当富豪未尝不可。但是,将写作作为一种营生,作为发财致富的手段,就很成问题了。顾老头指责中国某些作家“出卖自己”的理由是,这些人写剧本是赚钱。精神财富的劳工们,满足于整日里在尘世里“淘金”,本身就是在亵渎文学。从这种意义上说,顾老头的“创作干涉”,不是政治干涉,而是一种真正的关心和担忧。他的话虽然难听,但并无恶意,我们该闻过而喜,本着对文学创作负责、对作家声誉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引以为戒。


此外,顾彬还公开指出中国作家的诸多陋习,包括他们“有空就喝酒、吃饭”,这种对中国作家生活方式的“干涉”,也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作家是一项吃苦的事业,不是说作家都要整天呆在书斋里,而是到生活的舞台里去体验生活,不是在狭隘的圈子里,喝酒寻乐。中国作家的这种陋习,古已有之,不是当代作家的“特产”。但是,这不是当代作家继承“不良传统”的借口,而是创建良好新传统的契机。如果喝酒吃饭成为作家的一种生活方式,对中国文学事业的发展,只能有害无益。


顾彬的“创作干涉”,刺痛了一些中国作家的“神经”,对此,我们最好以虚心的态度,接受这位德国老头的批评。不以为然,或者以“爱国”式的态度口诛笔伐人家,这位顾老头岂不是“对牛弹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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