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海明评说
海明评说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45,821
  • 关注人气:19,48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文虎”且慢戏龙

(2008-01-31 12:33:55)
标签:

杂谈

 


“双龙戏珠”的典故,广为流传。如今,又演绎出一个新传奇——“文虎戏龙”。华南虎照二次鉴定,五十多天没有结果,公众的知晓欲无从满足。于是,有人以虚幻的现实,满足公众对华南虎照真相的渴望。


1月30日,重庆剧作家隆学义、张良策宣布,“华南虎”被改编成新闻话剧《拍虎》,周正龙就是话剧主角原型,剧中有他上舞台自拍纸老虎的片断,所有情节都有来源,称不怕周正龙“找茬”打官司。总撰稿人隆学义希望这部新闻话剧追踪事件,产生中国式的幽默,恢复中国人应有的诚信。(《重庆晚报》1月31日)


戏剧家族中,有没有“新闻话剧”这个品种,有待求证。素以“麻辣烫”著称的重庆,在华南虎照事件尚未画上句号之前,“麻辣”周正龙,“烫”出《拍虎》,令人称奇。


笔者以为,剧作家且慢以“文虎”(文艺作品中的拍虎情节)来“戏龙”(周正龙)。


艺术可以虚构,允许讽刺,但艺术最忌有精确的打击目标。《拍虎》的主角虽然是周正农,但其情景源自是“华南虎照”事件的发源地不说,其剧中人物,也都是有既定的原型,且剧中人物的名字也基本上是新闻事件中关键人物名字的谐音。如此艺术,未能脱胎于生活,其水准高低,不言而喻。这样的艺术作品,一旦公演,隐忧颇多。


一则,这个新闻事件的最终结局,即便确实合乎人们的预料:虎照为假,当事人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处罚,《拍虎》仍有侵权之嫌。毕竟,周正龙哪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他还有包括人格权在内的精神权利,《拍虎》中描述他拍摄纸老虎后在众人的追问中“仓皇躲闪”,属于剧作者的想像,这种“新闻话剧”创作方式,是否存在局部失实的过错?如果存在,这种“文虎戏龙”的创作,改如何定性?


再则,华南虎照事件的最终结局出乎人们的预料(暂时无法彻底排除这种可能性),则《拍虎》话剧更加尴尬,这部所谓的“新闻话剧”,将涉嫌诽谤和人身攻击,面临遭封杀和赔偿的命运。


显然,在华南虎照事件了解之前,媒体以舆论监督的形式敦促此事尽快结束可以,以想当然的艺术形式来演绎这个故事,并且是矮化当事人,并非一种真正的负责态度。投资方负责人自谓“我们更需要一颗文化头颅”,问题是,“文化头颅”不是那种拿脑袋打赌的笑柄式人物,应该更有些思维的头脑,以艺术的形式挖掘事件的本质,而不是赤裸裸的讽刺和嘲笑“周正农”。诚如一位网友所说:“话剧创意本身是好的,但主角一个周老虎~~是不是有点那个……你们想一想:一个农民,一个老实巴巴的山区农民,他有这么高水平造假连专家都难确定吗?这其中有什么猫腻,这才是你应该去揭露的。要不能你也是另一个‘周老虎’~要名要利的软蛋一个……!”看来,“文化头颅”的文化含量,在《拍虎》中还显得有些自吹自擂。


更令人乍舌的是,隆学义声称“一个是他(周正龙)告不了,一个是我们不怕,因为我们觉得理直气壮!”这个语气,分明透着几分的霸气,一种文痞式的霸气。有人讽刺得好:“若周正龙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他们(剧作者)一个屁也不会放的!‘不怕报复’,因为周正龙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扬言“不怕报复”,不是“文化头颅”们视死如归,而是以强凌弱,欺负一个农民罢了。


此外,著作权法(版权)不适宜于时事新闻。《拍虎》以“新闻话剧”自居,这类作品该不该受到版权的保护,存在争议。重庆市版权局匆匆授予《拍虎》著作权登记证书,不仅有失草率,而且有为虎作伥之嫌。


“文虎”戏“龙”,是一出冒险的文字游戏。这类作品,束之高阁是明智之举,也希望懂法的导演和演员,拒绝接收《拍虎》,不当侵权的帮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