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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百日办案”活动中,伊川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创办了“反贪沙龙”,取得了明显效果。(《检察日报》2007年8月1日) “反贪沙龙”四字,很是显眼。所以,看到含有这个关键词的标题新闻,阅读冲动无法阻挡。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读完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则标准的虎头蛇尾的报道。标题很诱人,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如此缺乏新闻价值的稿子,能见诸报端,已经很成问题,再被网络转发,令人匪夷所思,因为这是一篇看不懂的新闻。 “沙龙”是个舶来品。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会将个人举办的一些活动冠以“沙龙”的名义。当然,有些一心找寻找新闻亮点的部门,也会以“拿来主义”的方式,用“沙龙”二字推销他们的日常工作。伊川检察机关的这个“反贪沙龙”,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真正意义上的“沙龙”,定期举行,每期有一个主题,有一个称职的主持人,关键是参与沙龙讨论的成员不能是“一家人”。那么,伊川的这个“反贪沙龙”,符合这些条件吗?表面上看,倒也有点像:“每周一下午举办一期。每期一个议题,一个主讲人,以主讲人做主题发言、与会人分组讨论、检察长重点讲评。”不过,这分明是检察机关的每周工作例会嘛,根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沙龙活动。真正的“反贪沙龙”,如果有的话,起码也是省级以上的检察机关才有可能承办得了这样的活动。起码,举办地应有几所开办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并有一些知名的法学家;组办单位或者其下属机构拥有一批反贪专家,还要能邀请外地的同行还参与讨论。任何一个县级检察院,怕是没有承办“反贪沙龙”的能力。所以,他们的“反贪沙龙”,其实还是工作例会,惟一不同的是,打出的招牌有点吓人,仅此而已。 更令人看不懂的是,夸大这个“反贪沙龙”的作用:“‘反贪沙龙’创办两个月来,该院反贪局立案侦查贪贿案件3件3人,其中大案1件1人,要案1件1人,侦查终结案件4件4人,并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一个沙龙,倘若真的有这么大的能量,最高检察院责令全国的各级检察机关设立“反贪沙龙”,纪检委成立“纪检沙龙”,公安机关成立“公安沙龙”,公检法机关全部“沙龙化”,工作效力岂不是更大?再者说了,是不是伊川县检察院没有成立这个“反贪沙龙”,这两个月里他们就真的无所作为了?显然,“反贪沙龙”和反贪成效之间,即便有联系,也不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 其实,明眼人都清楚,这不过是一种“闭门造新闻”的手法而已。近年来,一些地方推出的反贪花样令人眼花缭乱,怎奈大都是些“反贪花瓶”,有的甚至牵强附会。比如说,7月下旬,宁波市海曙区纪委、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推出了公益性免费网游《清廉战士》。据介绍,这是国内第一个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网络游戏。(《人民网》7月31日)游戏里能不能打出廉政,谁能说得清?这样的游戏让谁去玩,领导干部,纪检委的人,还是青少年? 各司其职,做好各自的工作,比啥都重要。玩弄花样,制造噱头,只能是自欺欺人。所谓的“反贪沙龙”,换回原名,没人笑话你们土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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