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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环保困局”的“药方”未必好用

(2007-07-04 11:17:13)

3日,国家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同日,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晨报记者专访时语气颇显无奈:“‘流域限批’已是我们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新闻晨报》2007年7月4日)

“流域限批”,成了环保总局治污的最后一招。如果此招不灵验,我国的环保事业该何去何从?环保总局的官员自曝“家丑”,将“环保困局”的尴尬披露于众,是负责的表现。

被公众看好的“环保风暴”,刮了数载,基本以风停污染“岿然不动”而告终,造成新的“环保困局”,如何打破这个困局?潘岳副局长的“处方”是:“融合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从理论上说,这个“方子”,确实“对症”。问题在于,这三味药能抓得到吗?没有药的话,再好的“方子”,也解救不了“环保困局”之围。

行政手段,这“第一味药”,其实并不新鲜。环保总局这个“风神”,在全国范围吹起的“环保风暴”,本身就是行政手段之一。结果怎么样?看样子并不奏效。这怪不得环保总局,而是有着太多的体制原因。环保总局作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听命于中央政府,却不归环保总局直接管辖。这样一来,环保总局难免处在一个较为尴尬的位置:如果地方政府不听环保总局的警告,环保总局的指令,不敢说形同虚设,基本上也就没甚威力了。可以说,如今的“环保困局”,很大程度上正是行政手段过多造成的必然后果。再指望用行政手段来解围,只能由国务院兼职处理每一个环保案件。那样的话,既不现实,更无法从根本上治理全国的环境问题。看来,这味药未必顶用。

市场力量,这是潘副局长开列的第二味药。市场的力量治污,希望更是渺茫。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环境治理,采取过这种手段没有,暂时无从得知。我不清楚潘岳副局长所谓的“市场力量”,究竟指代的是什么。不过,指望市场的主体——企业(主)良心发现,自觉不排污,这种现实性,几乎没有。大大小小的污染企业,不惜代价在对抗环保部门的治污措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市场力量”?除非,等到企业(主)的道德自律水平达到一个相当高的境界,否则,最好不要对这种“制造污染”的力量自行毁灭。或者,指望消费者拒绝购买污染企业的产品,迫使企业树立环境意识,也是很不现实的。以味精为例,味精企业无一不是污染大户,消费者会因此拒绝使用味精吗?可见,“市场力量”参与治污,难于上青天。

公民参与,这是个不错的建议。并且,我也相信公民愿意参与进来。难题在于,在一个“官本位”意识浓厚的国度里,为环保奔走呼号的公民,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上访,遭打击报复的有之;举报太湖污染事件,被逮捕的有之。如果公民参与环保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凭什么让公民个人前赴后继?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不怕牺牲、前赴后继,不是人的天性。所以,这味药的作用,在现阶段看,药力过于微小了。

化解“环保困局”,看来还得寻找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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