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南京秦淮区卡子门附近一工地上,近10座的六朝古墓被毁,其中有两座古墓葬只剩下墓墙角。被毁的古墓所占地正用于工地建设,记者向秦淮区文化局反映此事,等了两个多小时,也不见有关人员赶来处理。(《现代快报》7月3日)
一个古墓群,经历了一千多年的风雨洗礼,却没能逃过推土机一夜之间的蹂躏。面对地上到处散落着陶器碎片和千余块青砖,民工不懂“陶片有什么用?”与此同时,网上有个针对这则新闻的帖子,甚是振聋发聩:“城管都不敢干的事,开发商敢走了,了不起啊!”
在当代民间的语境里,城管几乎变成了粗暴、野蛮的代名词。城管尚且有畏惧的东西,而南京这个开发商比城管还粗暴,敢对六朝留下的文物动粗,虽然是“摸黑”干的,但其“底气”,还是令人毛骨悚然,生怕所有被开发商看中的地皮,就是世界上最不安全的地段。
开发商的胆子有多大,我们不妨来看看。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受国家保护。《文物保护法》,应该是文物的“保护伞”吧。这个世界上,如果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不讲逻辑、不讲法则的个人或组织,也忒可怕了。毁坏南京六朝古墓群的开发商,究竟是哪路神仙,报道中只字未提,“无名氏”开发商,更给人以恐怖的感觉。
开发商无视《文物保护法》,出人意料的是,南京市秦淮区文化局,在古墓群被毁掉一事上,胆子过于小了点。从记者叙述的情况看,记者举报此事,两个小时不见动静。由此可见,如果秦淮区文化局真的在乎六朝古墓群,应该闻风而动,马上派人在现场勘查;情况属实,则应该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处理。然而,数天过去了,报道中只有一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有关部门,政府在内部处理,还是依法在处理?开发商被拘留了吗?施工被叫停了吗?所有这些,都还是未知数。如此拖沓的处理进程,无异于给开发商壮胆。再者说,《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只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说如何追究,并没具体说明。也许,开发商在推倒古墓群之前,早研究过可能被追责的这部法律了。
城管胆大,源于有政府撑腰。那么,又是谁给了开发商这么大的胆子?没有后台,估计给这个开发商几个胆子,他也未必敢调动推土机野蛮作业;没有后台,事发后,文化局和公安部门,早该出动问罪于开发商了。现在的事实是,除了千年古墓被摧毁外,似乎再没第三者受到伤害。这才是最大的悲哀所在。
南京这个开发商,如果胆子真的够大,应该主动公布自己的尊姓大名,看看谁能奈何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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