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的媒体上,有两则和高等教育有关的新闻。
4日,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称,到2010年普通本专科将达到2000万人,将再扩招438万人。(《北京晨报》2007年6月5日)同一天,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说,“十一五”期间,学校收费标准除特别规定外,一律稳定在2006年秋季水平。高等学校也不例外,其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新华网6月4日电)
高校扩招,有无隐患,众人皆知。教育质量下降,学生素质堪忧,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声誉。不考虑高等教育资源的实际承受能力,以每年近100万的规模继续扩招,这种冒“动”的做法,怎不令人忧心忡忡?高校的在校生规模,不是不能增加,而是要根据现有的办学条件,量力而行。前一轮的扩招,许多高校借此机会,拼命大兴土木,如今没有债务的,已经是屈指可数;负债累累,甚至连发工资都犯愁的,不乏其校(其中包括一批知名的211工程学校)。
“动”(扩招)本无错,错在没有把握好度,过度的“动”。这个过错,固然与高校自身欠理性有关。不过,作为全国教育最高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部,显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合适的扩招之“堑”品尝过了,如果不能就此长点“智”,实在是错上加错。也许,教育部的官员会说,他们也有难言之苦。譬如说,未来五年的二次扩招政策,非教育部所能决定,而是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行事。“十一五”规划纲要一经确定,当然不能轻易拒绝执行。不过,制定纲要之前,这个硬性的扩招指标,又是哪个部门拟定的?退一步说,纵然不是教育部建议的数字,对于纲要的草案、讨论稿,教育部总该有所表态吧。要知道,高等教育质量,事关百年大计,慎重扩招,是教育部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表现。同意再度扩招,反而是缺乏社会责任的表现。冒“动”之忧,在不远的将来,比现在更明显。
高校政策的“动”,不敢恭维;那么,一味的“静”(维持现状不变),是否就合适呢?教育部部长助理就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的表态,同样令人生疑。教育部出台这个规定的出发点,应该说很好,控制收费标准,避免给学生增加经济负担。然而,收费标准“不能调整”,显然过于绝对化了。这本身就不合乎逻辑。诚如许多人所质疑的那样,如果高校想降低学费、住宿费,是不是也算违规了?物价有涨有落,如果物价增长过快,允许适当增加收费,民众不是不能理解。相反,如果物价下降,学校的收费相应下调,才是正常的。拒绝下调,反而招致民愤。教育部在商议这个事情的时候,是否没有想到这个常识性问题?
一天之中,教育部高层宣布的两项高校政策,一“动”一“静”,既“忧”且“愁”。是巧合,还是别的什么?教育部该自问几个为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