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这个尚在酝酿中的办法,社会反响不一。(《法制日报》2007年5月20日)
最低100万元、最高200万元的奖金,重奖的这个“手笔”,可谓大矣。然而,这种做法,以及对该做法的宣传,之所以争议很大,根子在于导向问题有错。
靠山吃山,靠煤吃煤。山西有的是煤(最近几十年内),靠“吃煤”致富,最简单,也最可行。所以,即便沿海地区的富翁,也未必和山西的煤老板比富。当然,山西经济发展的代价,一是牺牲了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二是严重污染了环境。中国的污染程度,在全球并不落后;山西的污染程度,在全国遥遥领先。可想而知,山西的污染程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排名,能低到哪里去吗?
山西的领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下决心治理污染,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感。然而,重奖治污标兵,值得商榷。今天的山西,污染到足以全省人民高唱《环境国际歌》的地步,说明在以往的几十年里,当地的官员对环境、对山西居民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说“罪行”,容易过敏)。报道中有个细节,很是生动。临汾的一个小女孩,不敢穿白色连衣裙上街,因为回家裙子就被空气“染成”灰色了。而临汾的煤老板们,据笔者在那里工作的同学介绍,以前,他们盖房动辄都是六层以上,每层一个小老婆。现在,煤老板们也嫌临汾不适合人类居住,跑到北京和沿海城市买房了。如果山西的领导能知道政府在导致环境污染中承担的责任,有何脸面提出“重奖”治污的公务员?这原本就是你们作的孽,治污治得好,算是还债;治不好,是继续负债。不管怎样,都不该再拿纳税人的钱,去重奖治污者,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分内职责吗。所以说,重奖错在执政的导向不正确。
再看看第二个错。《法制日报》的标题是,《重金奖励公务员惹争议 相关法规将出台》。为文题吻合,报道先用一个不好好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例子来佐证。可是,从酝酿中的“重奖”对象,无一例外都是城市的“一把手”。言外之意,不是市长就是书记,这些人是公务员不假,怎奈一般情况下称作官员。遇到有重奖的时候,忽然间他们就“民化”成公务员了,给读者一种误导,争取当公务员吧,以后可能拿到100-200万元的大奖呢。如此导向,分明是在淡化可能导致的反对意见。这种导向错误,责任在山西还是在媒体,不得而知。
第三个错在于,为了给重奖“一把手”找到合理依据,搬出国外的“惯例”和国内的“经验”。问题是,美国、韩国对公务员的奖励,看的是绩效,“补过”性质的绩效,大约不在奖励之列。况且,这两个国家的富裕程度,不在中国之下吧,人家的奖金额度,只有1万美金,相当于不到8万元人民币的样子。山西每人100万元起步价的奖励额度,美国和韩国的公务员还眼馋啊。再说,国内其它地方的重奖,多是招商引资(科技贡献的也有,获奖对象不是官员)的有功之臣。这类“提成”奖励的弊端,早有非议。如此依据,站得住脚吗?
本末倒置的重奖政策,还是让它胎死腹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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