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在红网扔出“湖南人,你的血性被狗吃了”的“炸弹”后,网友“鄙视湖南人”一时“闻达”于全国各大论坛。21日下午,“鄙视湖南人”在红网论坛发帖,郑重向湖南人道歉,称自己“以偏概全”是有意而为之。(《潇湘晨报》2006年5月24日)
拜读过“鄙视湖南人”的那篇文章,在红辣椒论坛里,也看到了网友的辩论。现在,“鄙视湖南人”功成身不退,一方面道歉,另一方面又抛出数千字长文《怵目惊心的道德沦丧与中国人的血性》,以“我会与大家一起反思,做一个对社会普适价值观和普遍公民道德的坚持者和守护者!”的誓言而收场。天底下,有几个“错的气壮,骂的光荣”者?我觉得,网友“鄙视湖南人”,应该当之无愧了。
一个地域的人,有没有血性,该不该有血性,如果有血性的话,该如何把握这种血性,不滥用所谓的血性?所有这些,很难有个标准答案。做到既有血性,又把血性限制到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尤其困难。这一点,留给“鄙视湖南人”和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共同思考吧。
在这起事件中,笔者更愿意当个考古者,探究一下“湖南人,你的血性被狗吃了”论断何以问世。危难面前,几十个湖南人集体失语,当事者的行为固然不敢恭维。但是,批评者不能就事论事,而是把矛头指向全体湖南人,诚如潇湘晨报报道中所说,“情感取向”导致了以偏概全。人的视野一旦变成了情感的奴隶,一旦被情感所奴役,则后患多多。深圳警方,因为河南籍小偷较多,挂出了坚决打击河南籍小偷口号的歧视性横幅;湖南人的血性被狗吃了,更是赤裸裸的侮辱性语言。前者,深圳警方吃了官司,被迫公开道歉;如果湖南也出来一个李东照,恐怕网友“鄙视湖南人”就不能穿着马甲道歉了,必须现身到法院应诉,败诉的话,至少得在国家级媒体上郑重道歉,并且不能再附上那篇后续的“血性”文章。
因为一个现象、一起事件,诋毁一个群体,究竟是中国人的民族劣根性,还是全人类都有这个毛病,不好下结论。不过,孔子理想中的做人标准之一:“不迁怒,不贰过”,迄今却仍是难以企及的最高道德理想。一个人,如果从小养成不把个人的喜怒哀乐转嫁于人,不对第二者(包括父母、妻子、儿女)乱发脾气,如果网上的诸多口水战,还可能把丢人现眼、不自重的缺乏修养的本质,公演给公众吗?还会动辄对某个省份的人民进行不负责任的臆测和诬蔑吗?理性和负责任的言行,坚持一次,这个社会就能避免一次不必要的误会和内讧,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能相对多一些。遗憾的是,“贰过”——即再次犯同样的错误,几乎成为一种常态。歧视性语言、侮辱姓语言的再三流行,就是很好的例证。
部分外国人的“迁怒”,让中国人的形象在国际上受到损害;在国内,先前,河南人为此已经忍辱负重多年;现在,湖南人又成了最新的“替罪羊”。我真不知道,“迁怒”与“贰过”的遗风,我们还要继承到何时。
前一篇:端午节究竟“端”的是什么?
后一篇:为什么“顶得住的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