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
民工在北京打工,其境遇究竟如何,民工最有发言权。这两天,北京市个别单位的所作所为,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宣武门外大街一公厕贴通知拒绝工地民工,尽管北京市市政管委认为“有问题”,但宣武环卫服务中心坚持认为,“施工人员没有权利使用此公厕”。(《京华时报》2005年11月18日)
建筑工地的民工,遇到内急到附近的公厕,被拦在门外。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市级市政管理部门和宣武区环卫部门的说法大相径庭。听听宣武区环卫部门官员不容置疑的口气,知道民工在宣武区上公厕,依然被视为“非法”。“公厕”者,公共厕所之谓也。公共者,莫非还有户籍、职业之别,北京的市民进得,外地的市民进得,偏偏戴着安全帽,给北京修建高楼大厦的民工就进不得?按照宣武区环卫部门的说法,施工单位应该负责解决工地民工的入厕问题。我相信工地内也有厕所。但是,偌大一个工地,假如干活的民工和公厕所距的位置近于工地内部厕所,难道民工就必须舍近求远,必须到民工专用厕所解决内急?民工去公厕,是不按公厕的方便规则撒尿,还是降低了公厕的品位,致使环卫部门宁肯成为千夫所指,也要冒天下之大不韪?
禁止民工入厕,暴露出北京这个首善之都个别部门骨子里歧视外来人的问题。哪怕外来者正在为北京的发展流血流汗,在个别部门看来,这些民工依然也没资格和北京人在厕所里平蹲平站。入厕资格,再次暴露了首善之都不够“首善”的一贯作风。
民工入厕受限制,他们在其他方面的待遇又如何呢?我们再来看一则报道。
“到北京11天来,第一次有人给我们倒水喝!”17日下午,在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留京继续讨薪的河南上蔡染艾滋病民工熊某手捧纸杯说。(《新京报》2005年11月18日)
单位之间发生三角债,讨债者上门要账,即便一时拿不到钱,欠债方基本上都能“礼贤下士”,满脸堆笑、让座后茶水伺候,当是最常见的礼节。如果讨债者幸运的话,还可能得到欠债单位安排的饭菜。然而,河南上蔡的艾滋病民工,在北京打工完毕,拿不到应得的工钱。赴京城讨债,连续10天连口水都喝不上。是欠债者谈艾色变?不尽然吧。迄今为止,很少听说民工讨薪能得到免费茶水招待的。即便害怕艾滋病,依照时下每个单位都有矿泉水或纯净水,大方的话买一瓶给讨薪的民工,小气的话用一次性纸杯盛一杯水,举手之劳,不该算作浪费吧。遗憾的是,欠薪单位尚未开明到主动让水的地步。当然,厕所都不给用,还能指望主动提供水喝?真的无限量供应了,民工要上厕所怎么办?
北京誓言要把奥运办成人文奥运。我看,人文奥运的前提是人文北京。假设北京对自己的同胞都不能一视同仁,光有个人文奥运又顶什么用?
给在京的民工一口水喝,给他们自由入厕的权利,比承办奥运更现实,也更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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