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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影响企业信用“身份证”

(2014-08-26 07:23:35)
标签:

房产

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影响企业信用“身份证”

本市企业缴纳公积金奖惩信息纳入央行征信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如果企业不给员工上公积金,并遭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处罚,将影响其在银行系统的信用“身份证”。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近日签订了《信息报送合作协议》,天津成为全国首个向人民银行报送企业缴存及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奖励信息的城市。

据悉,企业征信系统被称为企业的信用“身份证”,是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立,系统客观记载企业公共信息和信用交易信息,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供金融机构、特定单位和组织查询、使用的系统。其中,企业的公共信息是指企业在环保执法、拖欠工资、公积金缴存以及法院诉讼事项等方面的信息,信用交易信息主要是指企业与银行间信贷交易的信息等内容。根据此次协议的约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单位缴存信息(包括欠缴信息)、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企业”信息,这些信息的报送将进一步丰富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信息,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对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此举将进一步约束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制约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银行人士介绍,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银行业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后,在审核信贷业务申请,以及对已发放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下,查询企业的信用报告。银行通过企业的信用报告征可以帮助银行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对银行是否发放贷款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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