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如何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3-06-08 15: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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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新员工如何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本报记者 刘英潮 通讯员王灵萍
本市下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对市民关注的公积金热点问题,管理部门人士进行了解答。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分别为调整后缴存基数与单位(个人)缴存比例的乘积。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单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3年6月的月均工资。
问:新设立企业是否能够申请降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办理?
答: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可申请降低2013年度缴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单位和职工各5%,单位应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的《降低(缓缴)申请表》一份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此外,管理部门人士还提示:2013年1月1日前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需办理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核对业务。单位应自6月17日起,到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