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实施

(2011-09-28 23:23:17)
标签:

房产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实施
本市楼市各方反映平静
本报讯(记者 刘英潮)9月24日,《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正式施行。在全国率先推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天津模式”整合调整了相关规定。记者连日来从本市多家二手房中介获悉,市场各方反映比较平静。
据市国土房管部门人士介绍,凡坐落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俗称二手房)进行交易的,其交易资金收付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市自2005年4月在全国率先开始试行存量房资金监管。本次新办法是总结6年的经验,将市国土房管部门的相关法规整合调整,并升格为地方政府法规。其中,首次明确了“存量房”的概念,交易税费不纳入资金监管等内容。新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本市多家二手房中介,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对二手房买卖方没有产生影响,相对于资金监管,人们的关注点仍在价格走势上。许多中介工作人员反映近期买房人寥寥,而大多数业主对于挂牌房屋出售也抱着“打持久战”的心态。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人士认为,今年以来不断深入的宏观调控政策表明政府正在有力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趋势,显示国家宏观调控的信心及决心,这也使得购房者对房价下降的主观预期更加强烈,对楼市持续观望,谨慎成交。特别是近日本市土地市场上拍出了新的“总价地王”(即“棉二地王”),二手房市场表现非常平淡。而2010年3月,“兴业里地王”成交的消息一经传出,三天之内市场就有明显的反应,周边社区近1/3的业主提高房屋出售价格,成交均价涨幅在2.1%左右%。而本次的“棉二地王”对周围二手房市场活跃度的影响在逐渐减弱,市场观望气氛浓厚。

 小资料: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中约定的房价款。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是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全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通过全市统一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网络系统)与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系统及各商业银行网络系统联网,实施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网上监管。
同时在监管方式上,办法强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包括全额资金监管和部分资金监管两种方式。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均应当存入同一银行的监管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买受人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除为出卖人偿还原银行贷款注销他项权手续可以采用部分资金监管方式外,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凡买受人无需贷款的存量房屋交易,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可以自行交付房价款。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供行政、司法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并由交易双方签署自愿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在监管专用账户停留期间,由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资金,随同监管房价款支付给收款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