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实施后贷款负担减轻还款方便
(2009-04-09 17:57:23)
新政实施后贷款负担减轻还款方便
公积金贷款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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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本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近日二手房交易中人们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明显增多。公积金贷款不仅减轻了购房人负担,而且扩大了委托提取的范围,减少了市民在银行之间的奔波,受到市民的欢迎。
据天津银行统计,本月以来房贷业务比年初增长了30%,其中公积金业务增长了10%以上。记者从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中介机构获悉,许多买房人表示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并获得更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据我爱我家房产经纪人介绍,市民李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位于南开区华苑安华里的两居室住房需贷款44万元。在新政执行前,受到最高上限40万元的限制,剩余4万元只能选择按揭贷款。此次新政暂时取消按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20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而且职工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按照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别计算,调整前4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本息还款总额是548411.75元,4万元按揭贷款(按最低七折优惠利率计算)的本息还款总额是58976.46元;调整后,他获得4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既免去了此前组合贷款中按揭部分的办理手续,又可享受到公积金相对较低的利率优惠,节省还款金额4135.28元。
此外,许多市民反映公积金新政策简化了办理程序,更加便民了。由于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过去只限于在建行申请贷款的购房者,许多在其他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每月都要先还款,再凭还款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而此次提取范围扩大到所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之后,这些市民就不用每月去柜台办理提取手续,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直接偿还贷款。公积金的多项新政策确实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工薪阶层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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