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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大署名丑行在读博士陆杰荣杂谈 |
分类: 时评 |
又一桩学术腐败!
继几个月前浙大爆出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协同贺海波共同造假丑闻之后,如今辽宁大学再次上演类似一幕。日前,媒体证实该校副校长陆杰荣与北师大在读博士杨伦,抄袭别人论文一事属实。
目前,两件事的发展进程也颇为相似。丑闻暴露之初,浙大矢口否认。如今,这一幕同样在辽大上演。面对公众质疑,辽大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仅为帮助学生发表论文才署名,并非直接责任人”。
需要提示的是,浙大否认传闻不久即承认李连达院长(据说还是院士)确实参与造假。不知道这回辽大是否不久也会承认陆杰荣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
在我看来,即使陆杰荣事先并不知道论文乃杨伦抄袭,在几乎没有贡献的前提下即参与署名,同样极不光彩。既然共同署名(且是第一署名人),即视为共同参与,换言之就是共同抄袭,“非直接责任人”绝不意味着没有责任。在人们看来,如今丑闻败露陆副校长成了“非直接责任人”,如果事情没暴露呢?是不是陆副校长可以放心大胆地坐享“发表”论文带来的好处?分享权利的时候你默不作声,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却退避三舍,这哪里是一个男人的作为?
作为一位堂堂的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陆杰荣既然并非论文共同作者,在署名时就应该坚辞不受,这是一位学者应该具备的起码修养,否则就是掠人之美,往自己脸上贴金。因此,即使陆杰荣并未参与抄袭,同意署上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鲜廉寡耻、学术不端的表现。
退一万步说,“为帮助学生发表论文”,就同意署上自己的名字,实际上是拿自己的官位为学生“寻租”。
据说,现在象陆副校长这样的“挂名博导”,在大学早已见怪不怪。我无从得知事实是否如此据说。但是,我一个在大学当老师的朋友这样说过:现在的研究生写论文,基本上都是网上抄来的,反正也不公开发表,丑行没人知道。
因此,辽宁大学所谓陆杰荣不过是“帮助学生发表论文”的说辞,不仅不能帮陆杰荣撇清嫌疑,反而暴露出大学学术腐败已经严重到何种程度。最大的肮脏,就是不把肮脏当肮脏!
可笑复可悲的是,北师大在读博士杨伦,抄袭别人论文不以为耻,还胆敢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让本来见不得人的丑行主动暴露在阳光下,公然挑战公众尊严,真是弱智透顶!我建议立即注销其博士学位,中国不需要这么低智商的博士!
媒体介绍说,陆杰荣的研究领域是“哲学境界与当代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杨伦的专业是外国哲学。真没想到陆杰荣的“哲学境界”原来如此!而且我相信抄袭绝对不是“外国哲学”。
(2009年6月15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