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产广告炫富”想到“黑夜政治”
曹 林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日,记者在天津、南京、北京等地采访时发现,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广告牌和媒体大做“炫富”广告,如“新贵公寓”、“城市贵族生活圈”、“XX楼盘,白领贵族的集聚地”、“国际名流府邸”等,更有个别房地产开发商甚至打出了“穷人止步”等歧视性用语。对此,广大部分干部群众认为,这些广告有意放大了社会分化带来的人群特征,不利于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新华每日电讯》12月8日)
看到这条新闻,我条件反射般地想起了一个词,黑夜政治,这个词的含义是:一些白天干着卑贱工作的下层人,到了晚上漆黑一片的时候,就会伺机对富人施暴、砸石头、毁财物。总之,这看不到的“歹徒”很可能就是白天毕恭毕敬地为你擦鞋的下人,他们的“政治”是在黑夜。
从阿星杀人事件,到王斌余杀人案,到各地频繁发生的绑架富人案,再到前段时间曝光的“劫富训练营”,可以看到,我们社会的“黑夜政治”正迅猛发展——何以会如此,从这些无处不在的炫富广告中也许可以找到一点答案:炫富中强烈的排斥感、放大的社会分化和洋洋自得的富人优越,是一种文化和视觉暴力,而这种暴力是“黑夜政治”最强劲的酵母剂。
要知道,商品房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消费品。首先,中国房地产外在的繁荣并非理性市场交易的产物,很多是建立在房产商对弱势者利益剥夺基础上的,从征地到建房,从拆迁到补偿,其中充斥着不平等,很多人的穷就是源于征地和拆迁;另一方面,与国人的收入相比,中国的房价可谓世界第一高,虚高的房价掏空了很多人一辈子的收入,很多人穷的感觉正是源于“对一套住房的可望而不可及”。
这种集体性的“住房焦虑”中,“豪华”、“豪宅”、“新贵”等字眼儿,“城市贵族生活圈”、“白领贵族的集聚地”等洋溢着富人优势的房产炫富广告是对穷人住房焦虑的一种刺激,强化了他们在住房上的被排斥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市场经济必然会有贫富差距,虽然经济事实上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但在文化上,这种差距的表现应该被限制在最消极、最小的范围上,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差距下共生”的发展氛围,才不至于因差距加剧社会冲突。有人说炫富是富人的一种权利,只要花钱合法,随我怎么花钱怎么显摆啊,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巨大差距下,富人在文化上不能表现出咄咄逼人,应承担一种谦逊平等的消费观。而房产炫富广告则是贫富差距下一种“强化差距”的文化表达,这种表达会更加凸显贫富的二元对立,富人区与贫民窟的渲染性对比中,敌对的生存情绪潜滋暗长,“黑夜政治”应运而生。
“黑夜政治”与“炫富广告”的映衬中存在着这样一种隐喻:炫富广告的洋洋自得中,白天的一切尊荣属于富人,穷人的自尊在诸如“新贵”、“豪华”、“穷人止步”、“民工不许靠近”等广告牌的文化挤压中无地自容,这些被压抑的情绪全部转移到了黑夜。
我不是在论证“黑夜政治”的合法性,危害公共安全的“黑夜政治”当然为法治所不容,但是,我们更要反思这个催生“黑夜政治”的炫富土壤。
曹 林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日,记者在天津、南京、北京等地采访时发现,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广告牌和媒体大做“炫富”广告,如“新贵公寓”、“城市贵族生活圈”、“XX楼盘,白领贵族的集聚地”、“国际名流府邸”等,更有个别房地产开发商甚至打出了“穷人止步”等歧视性用语。对此,广大部分干部群众认为,这些广告有意放大了社会分化带来的人群特征,不利于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新华每日电讯》12月8日)
看到这条新闻,我条件反射般地想起了一个词,黑夜政治,这个词的含义是:一些白天干着卑贱工作的下层人,到了晚上漆黑一片的时候,就会伺机对富人施暴、砸石头、毁财物。总之,这看不到的“歹徒”很可能就是白天毕恭毕敬地为你擦鞋的下人,他们的“政治”是在黑夜。
从阿星杀人事件,到王斌余杀人案,到各地频繁发生的绑架富人案,再到前段时间曝光的“劫富训练营”,可以看到,我们社会的“黑夜政治”正迅猛发展——何以会如此,从这些无处不在的炫富广告中也许可以找到一点答案:炫富中强烈的排斥感、放大的社会分化和洋洋自得的富人优越,是一种文化和视觉暴力,而这种暴力是“黑夜政治”最强劲的酵母剂。
要知道,商品房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消费品。首先,中国房地产外在的繁荣并非理性市场交易的产物,很多是建立在房产商对弱势者利益剥夺基础上的,从征地到建房,从拆迁到补偿,其中充斥着不平等,很多人的穷就是源于征地和拆迁;另一方面,与国人的收入相比,中国的房价可谓世界第一高,虚高的房价掏空了很多人一辈子的收入,很多人穷的感觉正是源于“对一套住房的可望而不可及”。
这种集体性的“住房焦虑”中,“豪华”、“豪宅”、“新贵”等字眼儿,“城市贵族生活圈”、“白领贵族的集聚地”等洋溢着富人优势的房产炫富广告是对穷人住房焦虑的一种刺激,强化了他们在住房上的被排斥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市场经济必然会有贫富差距,虽然经济事实上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但在文化上,这种差距的表现应该被限制在最消极、最小的范围上,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差距下共生”的发展氛围,才不至于因差距加剧社会冲突。有人说炫富是富人的一种权利,只要花钱合法,随我怎么花钱怎么显摆啊,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巨大差距下,富人在文化上不能表现出咄咄逼人,应承担一种谦逊平等的消费观。而房产炫富广告则是贫富差距下一种“强化差距”的文化表达,这种表达会更加凸显贫富的二元对立,富人区与贫民窟的渲染性对比中,敌对的生存情绪潜滋暗长,“黑夜政治”应运而生。
“黑夜政治”与“炫富广告”的映衬中存在着这样一种隐喻:炫富广告的洋洋自得中,白天的一切尊荣属于富人,穷人的自尊在诸如“新贵”、“豪华”、“穷人止步”、“民工不许靠近”等广告牌的文化挤压中无地自容,这些被压抑的情绪全部转移到了黑夜。
我不是在论证“黑夜政治”的合法性,危害公共安全的“黑夜政治”当然为法治所不容,但是,我们更要反思这个催生“黑夜政治”的炫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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