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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这根绳索

(2006-03-29 21:43:43)
分类: 看中国

时尚这根绳索

时尚这根绳索

沈东子

 

什么叫时尚?时尚就是时下崇尚的生活方式。那么我们为什么总要崇尚些什么呢?说得婉转些,是因为我们“热爱”生活,希望通过崇尚些什么,让自己年轻的或者不再年轻的心,与时髦的社会文化贴得近些,以免被人问到“啊,你怎么这么老土?连×××都不知道啊”时,不至于出现太尴尬的表情。

为了避免遭遇这种尴尬,你得知道当今乐坛最流行的女歌星有布兰妮(小甜甜)、比约克、辣妹演唱组,还得知道其中的维多丽亚,又叫小贝太太,也就是贝克汉姆的太太;

你得知道最走红的女影星是巴里·摩尔、妮可·基德曼、安吉莉娜·朱丽、苏菲·玛索和比诺什,还得知道后面两位是法国女郎,苏菲·玛索为了引人注目,喜欢在大庭广众假装掉下肩带,露出一只乳房;

你得阅读《发条橙》、《铁皮鼓》、《风雪夜归人》,尽管这些书是如此难读;如果想掌握一些国内文化的谈资,你还得了解陈寅恪、王小波、几米漫画、《61×57》,等等。

时尚的标志就是大家同时谈论某一件事情,发表大同小异的观点,如同灵魂统一着装,约好在清晨或午后集体亮相。

若往深处说,追求时尚的心理,与对明星偶像的崇拜是很相近的,反映了人性的软弱和虚空。我们以为偶像唱爱,偶像心中就有爱,偶像唱恨,心中就有正义感,于是跟着或热泪盈眶,或怅然吁叹。

有时我们心中其实也有怀疑,但仍然抱着一丝期待,期待这世界多少会有一些光,照进自己幽暗的内心。如此想来,对时下生活方式的崇尚,更多的是弱小心灵的需要,崇尚的东西究竟有多少价值,那得看你的运气。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时尚,就比方说西方流行歌曲吧,五十年代有猫王,六十年代有约翰·列侬和甲壳虫,七十年代有卡彭特兄妹,八十年代有约翰·丹佛,九十年代有麦当娜和杰克逊,你无法确定他们当中谁唱得最好,只能说自己最钟情谁。

要是运气好,遇上那种艺术创新层出不穷的年代,你的灵魂会随着时代流行曲的节拍,在陶醉中升华。在那样的年代,艺术家灵感勃发,时尚的种类花样翻新,各种文化领域新人辈出,文化品味也达到相当高度,比方说在猫王普莱斯利的歌声风靡一时的同时,金斯伯格的长诗《嚎叫》,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也陆续面世,养育了所谓“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在这里“垮掉”(Beat)还有“标新立异”的意思。

一个人如果有幸生活在那样一种时代,他所迷恋的时尚会留下某种价值,自己的青春年华也会因而获得丰富的营养,老来仍有回味。

一个追寻时尚的人,如果仅仅因为认得更多新近冒出的歌星影星,就以为自己更贴近时尚,那就像看完一本刚刚印出来的杂志,就以为已经了解了天下时事一般滑稽。时尚在不断变幻,只有缺乏鉴别力的精神弱者,才会被时尚这根绳索拴住鼻孔,跟在后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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