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事件中的监管部门该当何“罪”?
在达芬奇事件沸沸扬扬的议论中,涉事的各路执法部门火速上阵。背条文的背条文,取证据的取证据,个个奋勇当先,表现出一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的生动画面,让老百姓感受到了鲜有的激动。但,仅仅激动了一小会,疑问便产生了:为什么这么快能查出的问题以前就没发现?
是没发现还是不发现?尽管“每年抽检费用是固定的,抽检过程中奢侈品往往成为‘漏网之鱼’”。但我们还是有理由寻问:为什么达芬奇家具1998年进入中国,13年间一直没有“遭遇”执法部门的质量抽检?为什么达芬奇家具严重导致监管部门“难堪”的事情发生后才雷厉风行地“一拥而上”呢?
现已初步查明,达芬奇家具的一些品牌产品很多是在浙江宁波、广东东莞等地厂家代加工生产的,当地的质检、工商部门稍微仔细的查看一下,至少根据这些制假工厂的不法行为很快会发现其虚假宣传和不标产地的问题。
达芬奇家具入境时,如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仔细查验、一一对应报关单,不难找出漏洞。可是,13年竟然没有找出一个漏洞。可是如今,执法卫士们却能根据往日的报关单一眼辨识出问题的存在。
真不知道还有多少品牌的多少问题被这些部门“没有发现”和“忽略”,那些被消费者沾沾自喜、引以自豪的奢侈消费品里有多少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假货?
现在,京沪穗三地联手还原“达芬奇”真相。看来,这些监管部门只要作为起来,达芬奇的真相是能还原的,监管部门自身的失职之处也是能还原的,消费者拭目以待。
但愿潘庄秀华形容只是一场“小风波”的事件不是一场“小风波”,不要就事论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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