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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都在收拾老房子,准备装修,翻腾出很多在旮旯存放了十几年的东西。除了以前众多的私人玩具珍藏,以及少数几张从小学女生到后来女友,送的卡片,更多的积累还是上学时候的笔记本。突然发现,原来我以前写字很是一笔一画,尤其是留下的一本初中二年级物理笔记,力学图画的那叫一个认真,注释写的那叫一个仔细,真怀疑是不是我写的。不过回想一下,似乎还记得当时上课依稀的样子。对比现在我潦草的字迹,我试图捉摸捉摸,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写字的笔法越来越草书化的呢?
先找出一本小学五年级的书法字帖,我可以肯定,这些字是我用羊毫笔沾一得阁墨汁写的,之所以记得牢,是因为那个墨汁很臭,毛笔狂分叉。那些描红写的很完美,其实当年都不是一笔写下来的。再翻一本,得,中学时候的数学作业,那时候数学作业是写在专用的作业纸上的,一共8次数学作业,包含93道题,可见当年中学的作业量就不轻。写得太干净了,有点像女孩写的,居然还用了涂改液,太不像我一贯生猛的涂鸦风格啊。直到翻出高中时代几本大江健三郎的书,才发现书角我乱写的感想,有点现在笔法的精髓了。再往后2001年左右,似乎那时候写的字又回归了,有点歪七扭八的生涩,实在是当年彻底投身电子化办公,正处于提笔忘字最严重的时期。翻完这些年的个人书法库存,实在是觉得自己还没有形成固定的笔体,要搁以前,这可是很要紧的事情,我爷爷当年天天念叨字如其人。可现在呢,除了信用卡付账必须签名,一天下来可以不用笔写一个字,实在是倒退了。这让我想起来,我妈十年前捧着作业本对我字体的评价,现在看来很有预见性,她为我的笔体命名为:蚂蚁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