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国股市重塑价格机制是关键

(2006-05-18 21:52:06)

       这是《财经时报》5月13日一版发表得一篇时评,由金融版组得主编邓妍女士执笔,我很同意这里边的观点。政府监管者作为市场裁判,不该过多地把目光盯着市场行情。可是,中国证监会似乎总是做不到。出台什么规定都要“把握市场时机”,而在规定中也能感觉到他们那份“市场”苦心。其实大可不必。

 

“五一”前后,中国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颁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股市停顿一年之久的新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能很快启动。尤其在股改公司市值已占沪深股票市场总市值七成的背景下,重启股市融资功能势在必行。

目前,证监会已经敲定“新老划断”的总体安排:一是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或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远期再融资;二是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再融资;三是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新股发行。

然而,解读“征求意见稿”和《管理办法》,通篇对于市场价格体系如何形成并无详细描述,仅有“取消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要求发行人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字眼。

客观的看,新股发行采用询价制度后,公司筹资额会依据询价结果而定,事前硬性规定筹资额上限的做法已被清除。这样的变化,决策者值得称赞。

但是,通篇解读“两个管理办法”,人们可能会嗅到一些异常的味道――对一些关键问题的表述总是躲躲闪闪,羞答答地掩饰过去的错误。比如,市场机制的核心――定价机制,仅仅通过“取消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加以表达,似乎不够透彻,也不够明确。

实际上,中国股市曾经为投资者深恶痛绝的是――定价机制严重扭曲背景下的圈钱和掠夺。如今,全流通终于实现了。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价,终于为规范市场定价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可是,股价与净资产值的关联性目前好像依然如故,仅仅一个“筹资额可以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并未从切断股价和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好像股价天生就不该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市场哪有这样的规矩,这样的定价认知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我们认为,不彻底扭转股票的定价机制,尤其是彻底切断每股净资产值与股价的关系,对中国股市的未来没有好处,它同样会扭曲全流通背景下的股票价格形成。

或许,证监会在股票定价的问题上不敢多做表述,原因在于国资委对国有股股价的错误理解。但是在我们看来,“国有股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净资产”的说法,完全可以被理解为“国有股价格低于净资产,我不卖”――仅仅是国资委寻求满意价格的方式,而并未股票定价机制。

上证综指突破1600点后,多数人或许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已然成功。但我们不应忘记,改革绝不仅仅是将非流通股转变成流通股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必须借助股权分置改革的机遇,重塑价格形成机制。这才是根本所在。

另外,我们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两个管理办法”对于畸形证券发审制度没有做出有效的改变。

也许,在中国股市建立有序的交易形成价值的机制,会使许多习惯于过去的人们出现暂时性的不适。但是,股改的代价都付了,还有什么比它更大的代价?

    我们希望,股改能够成为市场真正规范开始,而这需要管理者对一切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大胆说不。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