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写小说,有人衷情那种洋洋洒洒的开头,景物描写到世俗大观,不来上几页纸主人公死活不出来。(老派的俄罗斯作家好像特别爱干这活。)这种开头有点像和读者见了面,先不说正事儿,相互握个手,传递一下彼此的体温,客套话来上几句,一切等熟络之后再说。有的人不喜欢这样的开篇,觉得冗长,作者是话痨,一目十行就过去了。我倒是无所谓,既然大家都有些生分,先从天气聊起也未尝不可。这种拉大幕的方式是庄重的,有秩序的,合礼节的,守规矩的,像歌剧的序曲。哪有灯一暗女主角就站在台中央开唱咏叹调的呢,总得先渲染一下吧。再说,有的作家特别迷恋自己的这点本事,你就让他发挥好了,跳读还真是罪过。蒲宁的《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开头那段描写卡缅卡农庄的场景,从顿河边的森林写到天上的白云,再到麦地与昆虫,一下就把自己的诗人气质展现出来了,虽然就长度而言在俄罗斯文学中远远排不上号,不过那种赏心悦目倒是不容置疑的。我读这样的开头,经常还有不过瘾的感觉,巴不得作者再多费些笔墨,反正这一下午就交给他了,决不舍得直接翻页到叙事段。
也有的作家开头喜欢极简,直接进入正题,第一行主人公的名字就啪地打你脸上。这种风格我把它叫自来熟,没那么多寒暄,不需要热场,表面看是冷漠,实际内里透着股狠劲儿,对自己的能力特别自信,对读者多少有点爱谁谁。现代小说这一路的比较吃香,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开头就是:“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主人公刚亮相,连他与两个女人的关系也在第一句话里交代了。
这两种开头哪种更好,我不想做选择题,看心情吧。似乎是把阅读纯粹当成一种消遣,比如躺在邮轮的长椅上,假装自己是个有教养有身份的人时,更偏好前一种,你敢磨叽我就陪你耗。特别关注于故事与人物命运的,则会在阅读中自动来个快刀斩乱麻。如果作者本身给他提供的就是一个快捷文本,大约更容易有共鸣。
八二年参加一次笔会,与陈村聊过小说的开头。他说他喜欢写那种多段落的,就是因为这种结构的好处是可以不断地有新的开头,他非常喜欢写开头。
我说好的开头神清气爽,于读于写都是个珍贵的体验。
再来说结尾。好的结尾在我看来,就是不能太像结尾。太像结尾的结尾,感觉就是把话说尽,失去了意味。
有了特别像开头的开头,再来个特别不像结尾的结尾,这是不是虎头蛇尾?
NO,如果一定要比喻一下,用虎头断尾倒是更合适一些。那尾其实是有的,体量也不小,只是人为地将它舍掉了,给你留上几分念想,这是高明的作法(非“做法”的误笔)。
换句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高明的作者总是不断地拉开大幕,让你看到华丽的开场,却永远不告诉你何时谢幕,让你茫然无措,心有戚戚。读翁失尾,焉知祸福。
你不挂念,那小说如何能萦绕心底,让你长久地走不出来。
太笨拙的作者,总是把一切交代得清清楚楚,像围棋复盘,给你再理一遍线索,把前后因果看个明白。侦探与推理小说可以这么做,因为它的一切伏笔都需要有个交代,只有恍然大悟,才能享受到柳暗花明的痛快。纯文学(我是极不喜欢这词的,居然一时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这么玩法就是下策,原本是一个开放的漏斗,却非要把它缝成一个口袋。
巴别尔的小说,你永远无法预测到他是怎样结尾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结尾,随时可止。有的是在你不经意间悄悄断尾,有的是当着你的面,将那厚重的墙一下推倒,让故事在轰然倒塌中夭折。这种利刃式的快抹绝杀,连海明威也服气得不行。
他的《战马后备处主任》,写庄稼汉的马被骑兵军给换了之后,去找后备处主任诉苦。主任油嘴滑舌地说了一番话以表示哥萨克并不想给他应得的补偿:
“看这匹马身子骨还挺结实,准能站起来……”
故事还没展开呢。主任才刚刚出场。下面总得有些什么对话吧。农夫会说些什么呢。……
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