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前华发商都的那个阅潮书店搞了一次咖啡知识的小型讲座,朋友拉着我去了。这个书店虽然开张大半年了,还是第一次进去,就环境来说无疑是珠海同类中最讲究的一个,给人的感觉不仅是相当文化,而且很“造魅”。人在这样的氛围下不来点咖啡什么的真是有点说不过去了。
讲座相当地迷你,一共就四个听众。事实上我也只能算半个,因为我从来不玩微信,而主办方希望我们能以微信的方式传播一下,这个忙我就帮不上了。不过好咖啡倒是一杯接一杯地灌,各种阿拉卡比喝了不下十种。再看周边那些边喝咖啡边看书的人,觉得他们真是挑对了地方,要是我住在这附近,肯定没事也到这来要上一杯咖啡泡上半天。这个是文化辨识度很高的地方,在这里读书容易满足我的虚荣心。
朱大可说书的本质是为了遗忘,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它强调了书的基本功能,但人对遗忘的抵抗并没有那么强烈,比如我,很多阅读过的东西忘了就忘了,它只要能提供一时的快感,这比什么都重要。当然一个处处都要引经据典的人,特别是靠这个吃饭的学者,对遗忘是相当恐惧的,他需要有价值上的换算,必须有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不能让阅读白瞎了。所以我对学者的理解从来都很直接:他们是一些记忆力超群的人,其学术成就与脑储藏空间的材料堆积成正比。但人的记忆力是呈下降趋势的,想搞学术的话一定得趁早。我就见过一年轻人挑战一位专攻马列的老学者,学者说你连《资本论》都没读过,怎么有资格去否定它呢?年轻人说咱们比背《资本论》吧,照你的逻辑谁背的最多谁最有发言权。老头吓得就不吱声了。
也许搞清什么是阅读这个大前提,才能进入本质。这种理性思维一向不是我的所长,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阅读越来越像是对现实的逃避,或者说让人保持一种与现实不那么吻合的部分错位。这个错位很重要,它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人格来适应。一个与时代完全合拍的人,阅读是多余的,顶多有几本时尚杂志放在沙发边就足够了。
阅读带来的个人化的私密性极强的快感,与心中的那个乌托邦紧密关联,它往往为你重建一个自己心目中的道德秩序,你可以追随那些码字者成为现实的叛逆,这当然是过于规范的外部世界不能给予的。
另一个极端是阅读的神圣感,会使人看上去变得非常酷。这个酷长久以来一直归属于传统的纸质阅读,似乎PC与手机的阅读都暂时未能与之抗衡。至于将来我们的阅读方式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谁也说不清楚,但是它需要一点放慢是肯定的。造魅的意义不是装逼,而是混淆时间与空间的关系,让你看上去有穿越之感。结结实实摔在地上的阅读总是愚蠢的。这就像我评价一个熟人。有人问他最大的优点是什么?我说他非常喜欢阅读。人又问他最大的缺点呢?
“嗯,书都白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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